大成律师协助阳光保险参与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由阳光保险参股的重庆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4日获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这是保险业首次试水参与消费金融贷款业务,也是国内保险公司参股发起设立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

        马上消费金融公司是银监会批筹的十家新试点公司之一,由重庆百货联合阳光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等六家公司发起设立,股东业务涵盖了商业批发零售、保险、银行和互联网等领域,实现了消费、金融和互联网的有机融合。

        大成高级合伙人刘新德律师组织叶红坡、刘勇、洪绍荣、徐洁等项目团队律师,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马上消费金融公司提供了尽职调查,起草、审查法律文件以及向银监会和保监会分别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系列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