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5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大成助力德业股份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

2023年7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3号),同意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大成助力德业股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25.5GW组串式、储能式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3GW微型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逆变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


德业股份

德业股份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全球化新能源科技企业。公司于2021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5117),目前旗下拥有全系列光伏逆变器、储能电池包、以除湿机为代表的环境电器及热交换器四大核心产业链。公司秉承“德为首,业更兴,绿色产业,美好未来”的经营理念,完成了从一家小型企业到大型科技公司、从单一产业到多元化产业链、从传统产业到自主科技创新产业格局的历史转变。近年来,德业股份立足于现有基础,发挥既有的各项优势,加快转型升级,创新驱动,以全球化的视野和前瞻的思路,创新求变,顺应潮流,赋予德业产品“智能、健康、节能、环保”的全新定位,依托中国广阔的市场优势和强大的互联网科技资源,成为新能源逆变技术的创新者与引领者。

图片来源:德业股份



大成律师团队作为德业股份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对德业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大成律师团队由北京总所合伙人章蕴芳律师、宁波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叶元华牵头,团队成员包括合伙人刘莉律师助理李凯妍、律师俞芳鑫蒋卓伶等。大成律师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审查本项目的增发方案、定向发行募集说明书、申请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开展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回复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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