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协助骏驰科技在全国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系统成功挂牌

        2015年3月25日,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获同意(股转系统函[2015]1017号),股票代码为832270,股票简称“骏驰科技”。

        大成广州分所作为骏驰科技此次新三板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由资本市场部戎魏魏律师、姚军律师、冯伦实习律师为骏驰科技的本次挂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骏驰科技是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并与华南理工大学、肇庆学院等高校建立了长期的科研合作关系。公司在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行业深耕多年,资金、生产、研发实力雄厚,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相关的冷却水管、油管、涡轮增压管、以油底壳为主的发动机周边冲压件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长期以来,公司主要产品为大众、通用、本田等一线汽车品牌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