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协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完成一项近50亿元的投资交易

       为支持A股上市公司三安光电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光电”)发展以Ⅲ-Ⅴ族化合物半导体为重点的集成电路业务,2015年6月15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签署《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产业基金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三安集团持有的三安光电9.07%的股份,交易金额48.391亿元,从而成为三安光电第二大股东

       产业基金是由财政部、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等多家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型基金,目前实收资本987.2亿元,重点投资于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业,以市场化手段解决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融资瓶颈问题,实现国家战略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推动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大成高级合伙人郭庆律师团队受产业基金委托,为本次交易提供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起草交易文件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