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
1988.09-1992.06 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 法学专业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全日制
1996.07-1998.07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班 民商法 研究生 非全日制
工作经历
1992.08-1995.12 河南洛阳北方实业总公司 法律顾问
1996.01-1996.06 河南洛阳开物律师集团(洛阳)事务所律师
1996.07-1998.07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班 学习
1998.08-2006.12 河南洛阳开物律师集团(洛阳)事务所律师
2007.01-2023.08 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23.09-今 北京大成(洛阳)律师事务所 主任
相关资质
1997年6月2日取得律师资格证书
2016年3月5日取得二级律师任职资格证书(高级)
专业领域
争议解决与诉讼、公司治理、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破产清算与重整、政府公共政策与国资运营监管、矿产能源领域
工作语言
中文、英语
社会活动
担任河南省政协委员,河南省律协民事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全国律协民事委员会委员,洛阳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洛阳师范学院兼职教授,洛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洛阳市人大立法顾问、洛阳市人大内司委司法监督专家,洛阳市中级法院监督员,洛阳市政法委重大疑难案件咨询专家。
主要社会活动:
2023年1月13日-1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作为河南省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法治化、加强河南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等提案,并接受记者采访。
2024年1月25日至2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作为河南省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大力发展河南第三产业等提案,并接受河南日报记者采访。
2023年1月20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校友会2023年新春盛典活动。作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洛阳校友会会长参加盛典
2023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中华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人格权业务交流会暨2023年年会,作为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应邀参加会议,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其他委员对全国律协民委会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规划深入研讨,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出席人格权业务交流会。撰写的《浅议个人信息商业化使用规范问题》在一文荣获优秀论文奖,并入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人格权业务交流会暨2023年年会论文集。
2023年7月14日,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民法典》解释与适用研讨会。会上,耿卓教授的报告《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土地法权体系》由河南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索亚星主任主持,该报告从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高度,以法权体系为视角,对农村土地相关的权利配置及管理模式进行了解读。
2020年9月27日,《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培训大会,索亚星作为河南省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为全省各地市律协推荐的宣讲团讲师进行示范性宣讲。
媒体合作经历:
2020年2月11日,索亚星律师接受洛阳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采访,为公众解答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患者、病原体携带者、疑似病人等应当进行隔离的规定进行解释,并指出公民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0年5月索亚星律师就我国民法典新增居住权制度会如何影响普通老百姓生活,接受了《河南法制报》的专题采访报道,登于《河南法制报》2020年6月1日第3版。
2022年2月,索亚星律师作为洛阳市政协委员接受洛阳日报采访,登于洛阳日报2022年2月12日第005版:2022年洛阳市两会特别报道。
2023年9月13日,索亚星律师应邀做客洛阳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直播间,就全市仲裁工作情况与广大观众进行交流,接听群众热线电话,现场解答和解决群众诉求。
代表性学术论文
专著:
索亚星律师系法律出版社《刑辩撷英》编委,担任辩护律师的梁某某贷款诈骗一案被纳入该书。
索亚星律师系北京大学出版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500问》编委。
论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影响》刊登于《法制与社会》.2014,(23)
《责任竞合中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刊登于《法制与社会》.2015,(19)
《浅议个人信息商业化使用规范问题》荣获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优秀论文奖,并入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人格权业务交流会暨2023年年会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