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为深交所首单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储架模式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 2017.12.26

       2017年12月26日,“德邦证券浙商银行池融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该产品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领衔的池融项目组倾力打造,是深交所首单以区块链供应链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本项目在“德邦证券浙商银行池融1-20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上进行,并高效完成了项目申报、资产组织、尽职调查和产品发行工作。

       大成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王立宏律师带领其资产证券化业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项目成员包括合伙人何玉华律师及郑文静等。继2017年2月完成深交所首个基础资产涵盖包括以票据类资产在内的四种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储架式资产证券化项目-“德邦证券浙商银行池融1-20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后,池融项目创新步伐不断,在原储架项目基础上申报以浙商银行“企业应收款链平台”上的贸易应收账款为第五种基础资产。在深交所一如既往的专业指导和帮助下,大成律师协助浙商银行、管理人对该类基础资产深入地研究和剖析,对应收款链平台、新增基础资产的性质及业务模式、新增基础资产与原有基础资产的同质性、新增基础资产所涉核心条款的变化等进行充分研究和设计,并向交易所进行多轮专项汇报和沟通,最终完成新增基础资产的申报和补充申报后的首单发行。

       浙商银行立足于“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围绕企业客户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的服务要旨,开展了一系列金融产品创新和构建。随着浙商银行业务升级发展,浙商银行根据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需求及发展趋势,依托于互联网和区块链技术,自行设计开发了专门用于办理企业应收账款的签发、承兑、保兑、支付、转让、质押、兑付等业务的企银业务平台——应收款链平台,将线下的应收账款转移至线上,通过区块链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了应收账款转让环节的真实性、防篡改性和安全性。通过应收款链平台可以实现企业应收账款的高效、安全流转,是浙商银行以核心企业为依托,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提供整体流动性解决方案的重要创新举措。本次就该应收款链平台上的应收账款成功走通资产证券化路径,又将进一步延伸区块链供应链金融资产的流转链条,实现区块链技术与金融的高效结合,成为在服务实体经济道路上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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