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京:成某父女“破冰”+默多克信托迭代——高净值家族传承,从来都是动态系统

发布时间: 2026.03.20
 

近期香港坊间与一些自媒体广泛传播:香港著名演员成某为女儿吴某某设立金额为4000万港元的“一次性、不可撤销、无后续追索”家族信托,这成为讨论热度较高的家族传承话题。但是,无论是成某还是吴某某,都没有正式回应这个传闻。

不久之前,全球最具标志性的家族传承案例也迎来终局:默多克家族在历经司法驳回、内部博弈后,于2025年正式达成和解并完成新一代信托重构,为默多克家族企业锁定最终控制权路径。

根据瑞银《2024全球家族财富报告》,复杂家庭治理、跨境资产隔离、控制权稳定、动态传承迭代,已成为全球超高净值家族最核心的规划方向。不过,财富传承规划不是纯理性工具的堆砌,而是以家族目标、家族愿景为核心,跟随家族代际关系、家族资产、宏观环境等变化而不断调整的动态系统。

 

一、多年父女关系破冰修复,复杂家庭利益边界早建立

 

1999年吴某某出生,成某未公开确认父女身份,也没有参与女儿的陪伴与抚养,双方多年疏离并存在隔阂。吴某某成年后成立设计工作室,个人生活与事业逐步稳定。近年不断传出父女二人关系逐渐缓和。曾有新闻报道,成某新片北美宣发海报公开招标,吴某某工作室经多轮优化后中标,这被外界视为父女关系缓和的公开信号。随着双方关系逐步破冰,吴某某主动删除、清空此前针对成某的负面言论与争议内容。

作为香港著名演员与知名人士,成某个人资产与家庭关系长期受到公众关注。目前没有关于该信托的任何细节披露,况且高净值客户的信托细节一般都是高度保密,除了客户主动披露,媒体也无从得知。假设该4000万元信托不是空穴来风,这个信托可以承载以下目标:弥补长期亲情与责任缺位、实现特定子女定向支持与专属传承,如有与学业、创业激励相结合的分配条款,还可以避免一次性大额给付带来的财富挥霍。

由于成某家庭关系的复杂性,除了这种可能存在的“破冰”式信托,相信他的财富管理顾问会建议搭建整体传承方案,包括针对不同家庭成员的安排、根据父女关系的发展,实现动态平衡、边界清晰,以避免身后继承冲突的发生。

 

二、二十载信托治理机制演进,从子女平权到确立第二代掌门人

 

1999年,默多克与第二任妻子安娜结束32年婚姻,为防范后续婚变分割核心资产、锁定新闻集团与福克斯B类投票权、稳定子女预期,默多克设立了不可撤销家族信托(Murdoch Family Trust),核心资产为默多克旗下传媒企业股权,受益人限定为四名年长子女——普鲁登斯、伊丽莎白、拉克兰、詹姆斯,四人享有平等投票权与经济受益权,默多克间接享有四票投票权。信托依托双层股权结构实现“投票权集中、经济利益分散”,存续期限为长期有效,核心目标是将家族企业股权与一代婚姻风险、外部波动相隔离,并就子女家族权益做初步安排。

2006年,默多克对信托进行小幅调整,邓文迪所生两名幼女仅享有经济受益权,不触动投票权分配与核心控制权架构。

2023年,已93岁的默多克向内华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修改1999年不可撤销信托,核心诉求为取消四名子女平权结构,将全部投票权集中于长子拉克兰,确保经营理念一致、稳定延续一代的媒体价值观。2024年12月,内华达州法院驳回该申请,核心理由为:1999年信托属于不可撤销架构,设立时存在明确共同合意与多方利益平衡约定,单方修改违背信托原始目的,损害其他受益人的合法预期,不可撤销信托的刚性约束对设立人同样具备法律约束力

2025年9月,默多克推动子女达成和解:拉克兰通过筹款约33亿美元,向普鲁登斯、伊丽莎白、詹姆斯各支付约11亿美元,三人退出信托并放弃全部投票权主张,并签署静默协议;原1999年信托逐步清算,新设信托承接家族企业核心股权,拉克兰为唯一投票控制人,邓文迪所生两名幼女保留经济受益权,仍无投票权。新信托不再是不可撤销信托,且存续期限明确暂至2050年。

从1999年设立不可撤销的“平权式”信托,到2025年推动设立新的“集权式”可撤销信托,这一系列安排是家族企业传承蓝图与竣工成果的演进过程,充分揭示了家族传承的复杂性与动态变化。

 

三、核心洞察——先粗糙地开始、动态调整到家族适配

 

两个案例场景不同,但共同揭示了家族传承的本质:财富、心理、关系变动不居是常态。信托只是传承工具,信托的灵魂不是静态架构,而是预留动态治理空间。传承的核心在于跟随家族变化持续适配,而非静态固化。

第一,传承方案应随家族成员关系同步调整,家族利益的实现有赖于良好的家族氛围与成员关系。成某与女儿吴某某从对立、疏离到缓和、修复,传承安排也应从模糊走向清晰、从随意走向规范。传承制度设计、工具运用必须贴合亲情状态与家庭结构,静态方案无法适配动态关系。理性工具应该有承接家族情感与责任变化的温度。

如最近发生的贝克汉姆家族关系纷争,如果仅用遗嘱方式解决继承,无法反映二代关系的动态发展。如果保单、信托受益人条款固化比例和金额,也无法实现等待、激励与“容错”的家族治理价值——这就需要专业的家族顾问为家族提供成长视角的“动态”分配建议。

第二,家企控制权设计随创始人目标迭代升级。

默多克信托从四子女平等投票控制企业,到最终投票权集中于长子,反映出创始人在人生不同阶段的核心诉求变化:早年以防范婚变、平衡利益为先,晚年以稳定控制权、家族价值观长期延续为要。没有一成不变的架构,只有适配阶段的最优选择。

第三,信托的价值在于安全与弹性调整并存。

不可撤销信托确立了资产安全与意愿底线,但并不意味着终身僵化。默多克家族一代、二代成员通过和解与新设“可撤销”信托完成迭代,证明好的传承既要守住隔离边界,也要保留适应变化的空间,刚性与弹性缺一不可。

第四,财富传承是长期工程,而非一劳永逸。

无论是坊间传闻的成某面向亲情的平衡安排,还是默多克横跨二十余年的控制权治理演进,都证明传承不是签完即止的一套法律文件,而是伴随家族数十年的持续治理过程,需要结合一代心态、二代成长,资产规模与外部环境不断优化。

传承不是一蹴而就的工程,而是以家族愿景为中心,持续调整、长期运行、穿越周期的动态系统。无论什么工具,传承规划要有容错能力,给家族预留可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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