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店业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不动产REITs”。本次不动产REITs扩容和更名,其意义超出了普通的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这是中国酒店业的历史性“入市”机遇。
首先,本次不动产REITs扩容酒店,补齐了酒店业最痛的短板:流动性。
任何投资和资产,尤其持续运营的商业地产,一旦丧失流动性,就可能沦为不断贬值的消耗品。对商业地产而言,流动性不仅意味着变现,更是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
在酒店投资和资产管理的链条上,初始酒店投资者,通常是开发型业主,擅长拿地、建设和开发,在国内主要是地产开发商。开发型业主完成酒店开发,获得了资产增值,实现了投资价值和回报。
接下来入场的应该是长于酒店管理的运营型业主,通常是已经通过地产开发积累丰富酒店经验和运营团队的地产商、专业的酒店管理公司和酒店专业投资人。运营型业主通过提升运营效率,改善酒店现金流和GOP,获取现金流回报,以及现金流改善带来的资产进一步增值回报。
资金型业主凭借更低的资金成本,可以接手进入运营平稳期、衰退期甚至条件不够理想的酒店,通过重新安排股权和债权结构、进行再融资,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酒店NOI(注意:资本结构的改善不影响酒店GOP),并通过扩大资产包规模,可以在项目投资回报不变的情况下,仍然获得更高的股权投资回报。
随着酒店进入更新期,需要进行大规模维修翻新,这也是酒店二次开发和重新定位的契机。开发型业主可以重新入场,凭借强大的开发能力,重新提升酒店资产价值。
至此,酒店资产完成了投资、开发、运营、再融资、再开发的闭环,进入了酒店投资和资产管理的良性循环链条。
国内酒店一直苦于流动性不足,资产重、回报低、周期长、退出难,产生大量沉淀资产。因为高估值、高抵押等原因导致酒店资产转让极为困难。不动产公募REITs为酒店资产提供了一个资产流动平台,这是中国酒店业“入市”的契机。但从前期监管机构问询关注的情况看,不动产公募REITs绝对不是困境酒店解套和变现的白衣骑士,而是优质资产价值发现的淘金人。
其次,酒店REITs可能成为中国酒店引入现代资产管理契机。
哈瓦那希尔顿酒店的折戟,催生了现代酒店委托管理模式,开启了二战后现代酒店运营新时代。酒店业成为全球唯一实现全行业专业化委托管理的行业。这种全权委托管理模式大幅度降低了酒店投资的门槛,使得没有足够酒店运营经验和团队的地产商、财务投资人和其他跨行业的企业家也可以涉足酒店行业。
但酒店作为一个产业,和所有其他产业一样,需要考虑投资融资、运营管理、资产管理和退出/再投资这一整个产业链条。从产业的角度看,运营一家好的酒店本身不是目的,实现投资目标才是目的。酒店业主和管理方之间的矛盾很大程度上源于投资目标错位和资产管理缺位。
本次证监会《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5〕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着力强调“持续压实基金管理人的REITs主动管理职责”。这里的主动管理职责,不是要求基金管理人亲力监管酒店运营,也不是简单的报表管理,这个主动管理责任,其实已经明晰,就是专业的酒店资产管理责任。此前很多资深酒店人虽然明白资产管理对酒店业的意义,但普遍认为资产管理的生态环境尚未成熟。现在看来,主管部门其实早已关注资产管理问题。这次政策的东风,有望成为中国酒店业全产业链条现代化转型的契机。
第三,酒店REITs是“摸”得到的投资。
对市场而言,当前市场缺的不是资金,而是优质项目。上万亿商业地产存量,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沉淀市场。本次REITs扩容的主要政策目标之一就是盘活商业地产这个存量市场,这意味着激活了一个巨量的资产市场。
对普通散户投资人而言,酒店REITs提供了债券和股票之外的第三个投资工具,而且是可以触摸得到的投资工具。普通散户投资者可能难以弄懂复杂的行业研报和财务分析。但只要捧一杯咖啡,在酒店大堂坐一天,或者请酒店洗衣房小哥和客房阿姨喝杯奶茶,聊上五分钟,就可以大概了解酒店的经营状况。
对酒店业主而言,酒店REITs的意义就无需赘述。业主投资酒店的目标可能是投资回报、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抵御通胀,专业投资人可能考虑平衡资产包风险系数,国内业主可能还有一些中国特色的目标,比如拿地、住宅销售、税务筹划等,一些家族性投资人还会考虑家族财富传承。无论什么目的,在酒店REITs这个“资产上市”(资产证券化)和流动性平台上,酒店从账面资产真正成为了市场资产。
对专业投资人而言,商业地产REITs提供了实体资产投资工具。在国际投资市场上,优质商业地产带来的稳健现金流和与风险匹配的投资回报一直是养老、保险这些长期投资人青睐的对象。
但是,酒店REITs既然如此美好,为何时至今日才有限度放开?就笔者律师团队自己的理解,核心的考量还是在底层资产和风险控制。
在商业地产领域,酒店行业在开发建设、品牌标准、运营管理、收益管理、财务制度等各个方面都可谓行业标杆。但也正因为如此高度的专业化,导致酒店行业更高的行业壁垒。这些行业壁垒反过来也可能成为监管黑洞。例如酒店行业有自己专门的饭店业统一会计制度(Uniform System of Accounts for the Lodging Industry),笔者律师团队在帮助资产管理公司处理抵债酒店资产的项目中就遇到债务人企图利用不同会计制度差异影响评估价值的情况。因此,如何监管底层资产、压实管理责任应该是监管机构如此谨慎的原因之一。
在2006年初的一次论坛上,笔者律师团队指出,酒店“存量”市场是“行家”的市场。为此,笔者律师团队准备了这一期酒店&商业地产通讯,希望借此机会与酒店业主、管理公司、投资人、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咨询公司和对酒店有兴趣的各行业专家和同行进一步探讨和交流。如有谬误,敬请不吝指正。
202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21号,以下简称《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公告》)及《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5〕63号),标志着中国公募REITs市场从“基础设施”单轮驱动阶段,正式迈入“基础设施+商业不动产”双轮驱动阶段。
这一政策突破的核心,在于将酒店、购物中心、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市场化运营的商业不动产,首次整体性地纳入公募REITs的试点范围并另辟蹊径专门创设了“商业不动产REITs”品种与监管制度框架体系。在此之前,中国公募REITs试点自2020年启动以来,主要限定在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仓储物流、产业园区、保租房、消费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领域。酒店资产因其完全市场化运营、现金流波动性较大、与房地产行业关联度高而被暂时限制入市。
2020年4月: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启动基础设施REITs试点,明确试点项目要求。
2021年6月:首批9只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上市,底层资产涵盖高速公路、产业园区、仓储物流等。
2023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236号),首次将“消费基础设施”纳入试点,优先支持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项目,保障基本民生的社区商业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2024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号),基础设施REITs正式迈入常态化发行阶段,试点范围拓展至12个大类,将消费基础设施拓展至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等,允许产业园区、消费基础设施、文旅基础设施符合要求的配套酒店、商业办公、底商可一并入池。
202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将准入行业进一步扩围至城市更新设施、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商业办公设施等更多行业领域和资产类型。
2025年12月:证监会发布《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公告》,酒店资产正式纳入试点范围。
1. 一个通道:创设了全新的“商业不动产REITs路径”。与基础设施REITs需经“发改委审核推荐+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核准”的“双轨制”不同,商业不动产REITs可直接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申报。
2. 两个简化:一是简化审核流程,交易所首次书面反馈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二是简化扩募条件,新购入资产的间隔期要求缩短至6个月,大幅提升资产组合优化的灵活性。
3. 三个明确:一是明确资产范围,包括商业综合体、商业零售、办公、酒店等;二是明确审核标准,针对不同业态提出差异化的信息披露与核查要求;三是明确监管导向,持续强调“压实基金管理人主动管理责任”,推动REITs从“重发行”向“重运营”转变。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政策开闸并非简单的范围扩大,而是监管理念的重要发展。审核的合规底线从“严格齐备性”转向聚焦“重大性、关键性”,监管的重心也从“资质”转向“运营”。这意味着,酒店REITs的审核核心不再是单纯的“项目是否合规”的静态判断,而是更加看重“资产能否持续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动态评估。
中国酒店行业正处在一个深刻的转型期。过去三十年的高速发展,积累了大量优质酒店资产,但同时也形成了“重资产、低周转、高负债”的行业痼疾。
1. 第一重压力:资产沉淀严重,流动性枯竭。据行业研究机构估算,中国酒店业存量资产规模超过2万亿元,其中大量资产沉淀在开发商、国有企业及大型投资机构手中。这些资产虽然账面价值可观,但缺乏有效的退出渠道,导致资金被长期锁定,无法循环利用。
2. 第二重压力:负债率高企,财务成本侵蚀利润。特别是在房地产行业调整的背景下,部分酒店资产的持有方面临较大的流动性压力。以已申报华住REIT的原始权益人华住集团为例,其资产负债率高达81.1%,通过REITs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金、降低负债,已成为其战略转型的必然选择。
3. 第三重压力:运营效率参差不齐,资产价值未能充分释放。大量酒店资产由开发商或投资机构持有,但缺乏专业的酒店运营管理能力,导致资产运营效率不高、收益水平偏低。而REITs的定价核心是运营能力和分红能力,这倒逼原始权益人必须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银行贷款受限于抵押物价值和资产负债率,类REITs产品门槛高、流动性差,资产出售又意味着失去对核心资产的控制权。酒店行业迫切需要一种既能盘活资产,又能保留运营权的融资工具。
1. REITs实现了从“资产沉淀”到“资本循环”的转变。通过将酒店资产证券化,原始权益人可以将沉淀在不动产中的资金回笼,用于偿还债务或投资新项目,形成“投资—运营—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正如“2025观点商业年会”上业内专家所言:“REITs的上市可能会带来‘以退定管’的商业模式变革。企业需按照REITs所需要的标准投资建设或收购资产,将管理提升和资产盘活的思路融入价值链。”
2. REITs打通了“重资产”与“轻资产”的通道。在REITs架构下,原始权益人可以通过战略配售保留部分份额,继续分享资产运营收益,同时通过担任运营管理机构,继续参与对资产的实际运营管理从而发挥其经验优势。这就实现了“重资产”的证券化退出与“轻资产”的运营管理权保留的统一。
3. REITs提供了市场化的价值发现机制。酒店资产的价值不再由账面成本决定,而是由市场对NOI(净运营收益)和资本化率的定价决定。这激励原始权益人和运营管理机构不断提升运营效率、优化资产质量,实现资产价值的持续增长。
4. REITs为行业提供了“资产标尺”。随着越来越多酒店REITs的上市,市场将形成对不同区域、不同档次、不同品牌酒店的估值基准。这为酒店资产的交易定价、投资决策提供了透明、公允的参考依据。
从已申报的酒店REITs项目来看,这种“破局效应”已经显现。华安锦江REIT的底层资产为分布于18个城市的21家锦江都城酒店,总建筑面积约15.7万平方米。通过REITs上市,锦江国际集团可以将沉淀在全国的酒店资产盘活,预计发行规模超过17亿元,同时继续通过运营管理机构保留对资产的实际运营管理。华泰紫金华住安住REIT则展示了民营企业如何通过REITs实现资产退出和负债优化。
截至2026年4月19日,已申报的17单商业不动产REITs中,纯酒店资产的产品共2单,酒店与其他资产组合的产品申报了1单。虽然数量看似不多,但考虑到酒店资产的特殊性和政策刚开闸的背景,这一数字已经超出市场预期。
1. 华安锦江酒店REIT(华安锦江都城酒店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申报时间:2026年1月29日上报,同日获得证监会受理。
受理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产品状态:已受理,2026年2月26日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目前处于“已问询反馈”状态。
原始权益人:锦江国际集团(上海市属重点国企),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华安基金关联方(具体名称未公开披露)。
底层资产:位于全国18个城市的21家锦江都城品牌中高端酒店,总建筑面积约15.7万平方米,客房总数3044间。
资产特点:地理分散化布局,涵盖一线、新一线和二三线城市;物业权属清晰,均为2010-2013年间建成开业的有限服务型中高端连锁酒店。
募集资金规模:拟募集资金17.03亿元。
资产评估值:17.01亿元(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
存续期:25年。
预测分派率:2026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5.05%。
2. 华泰紫金华住安住REIT(华泰紫金华住安住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申报时间:2026年2月3日向深交所提交申报,2月5日获受理。
受理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产品状态:2026年2月27日收到深交所审核问询函,目前处于“已问询反馈”状态。
原始权益人:上海安住此间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华住集团与光大安石、周大福企业联合设立的泛居住地产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底层资产:位于广州和上海的三家酒店——广州天河体育中心美居酒店、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全季酒店、上海江桥万达桔子水晶酒店。
资产特点:一线城市核心区位,中高端品牌,但属于华住集团的非核心自营店,部分物业房龄超过10年。
募集资金规模:拟募集资金13.2亿元,加上项目公司拟借入的2.95亿元外部银行贷款,合计收购对价16.15亿元。
资产评估值:15.91亿元。
存续期:32年。
预测分派率:4.8%-5.2%。
3. 国联安复星REIT(国联安复星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申报时间:2026年3月26日提交申报,3月30日获得受理。
受理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产品状态:已受理,截至2026年4月19日暂未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
原始权益人:海南亚特兰蒂斯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复星系旗下企业)。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底层资产:三亚亚特兰蒂斯项目,包含酒店板块和水上乐园板块。
资产特点:底层资产是以酒店为主的标志性商业综合体项目,运营成熟、收入稳健且来源多样、规模较大、剩余年限长。
募集资金规模:预计募集资金139.28亿元。
资产评估值:139.28亿元(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包含酒店板块和水上乐园板块)。
存续期:39年。
预测分派率:2025年10-12月(年化)、2026年度预计分派率为4.56%、4.12%(包含酒店板块和水上乐园板块)。
除上述三单已申报的产品外,广州市海珠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发布了“海珠城发集团朗豪酒店商业不动产REITs”基金管理人及计划管理人服务采购招标公告。该项目的底层资产为广州琶洲朗豪酒店(五星级,488间客房,约5000平方米会议空间)并于2026年4月7日发布中标公告。如果顺利,该项目有望在2026年底至2027年初完成上市申报。
从已申报和筹备的项目来看,酒店REITs的参与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特征:
1. 原始权益人层面:既有锦江国际集团这样的国企龙头,也有华住集团这样的民营企业标杆,还有海珠城发集团这样的区属国企。这说明酒店REITs的适用主体已呈现市场多样化趋势。
2. 基金管理人层面:华安基金和华泰资管分别代表了基金系、券商资管系两种类型,而太保资产则属于保险资管的头部机构。可以预见,随着市场发展,更多具备资产运营能力和资本市场经验的管理人将加入这一领域。
3. 运营管理机构层面:无论是锦江还是华住,其REITs产品的运营管理机构均由原始权益人自身或其关联方担任。这表明“资产持有方+运营管理方”的一体化模式,是目前酒店REITs的主流选择。
4. 中介机构层面:从现有信息看,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已全面参与。特别是在审核问询阶段,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直接决定了项目能否顺利通过监管问询。
(五)市场热度的深层解读
首批酒店REITs的密集申报,反映了市场对政策红利的积极响应。但更深层的原因在于,酒店行业长期积累的资产盘活需求和融资压力,在政策开闸后找到了制度化的出口。
同时笔者律师团队也注意到,已申报的两只酒店REITs在产品设计上各有特色:锦江REIT采取“多城市、多物业”的资产包模式,通过地理分散化降低单一区域风险;华住REIT则采取“核心城市、核心区位”的精品模式,聚焦一线城市优质资产。这两种模式各有优劣,但都体现了原始权益人对资产质量的信心和对REITs市场的理解。
酒店REITs在国际市场上已有超过二十年的发展历史。日本、新加坡作为亚洲REITs市场的先行者,其发展经验对当前中国的酒店REITs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日本是亚洲REITs市场的发源地。2001年9月,Nippon Building Fund和Japan Real Estate Investment Corporation同时上市,标志着J-REIT的诞生。截至2026年3月,日本共有58只J-REITs上市,总市值约17万亿日元,是全球第二大REIT市场。
在酒店REITs领域,日本最具代表性的产品是2016年12月上市的“投资法人MIRAI”。该REIT的底层资产涵盖写字楼、商业设施、酒店及住宅,属于多元化股权型REIT。其发起方为复星地产与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各出资50%,由双方共同成立的“三井物产·IDERA Partners株式会社”担任资产管理人。
1. 公司型架构实现了权责利的统一。日本J-REIT采用公司型架构,REIT本身是一家投资法人,由资产管理人负责运营。这种架构下,资产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发起方)的利益深度绑定,确保了运营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2. 多元化投资组合降低单一业态风险。MIRAI并非单纯的酒店REIT,而是将酒店与其他业态组合投资,以分散风险。这对中国酒店REITs的启示是:单一酒店资产风险较高,资产包模式或混合业态模式可能更受市场欢迎。国联安复星亚特兰蒂斯REIT即为复星集团在中国市场探索混合业态REIT的初尝试。
3. 长期资金入市支撑市场稳定。2014年,日本政府养老金投资基金(GPIF)入市投资J-REIT;2016年,日本央行推行负利率并加速购买J-REIT。这些长期资金的进入,不仅为市场提供了稳定资金来源,也增强了市场信心。
新加坡是亚洲REITs市场的重要枢纽。2002年7月,凯德商用信托(现更名为凯德综合商业信托)上市,标志着S-REIT的诞生。截至2026年,新加坡REITs市场总市值约1078亿新元。
在酒店REITs领域,新加坡最具代表性的是2006年7月上市的城市发展酒店服务信托(CDL Hospitality Trusts)。该信托是亚洲除日本外首个酒店类REIT,底层资产最初包括4家新加坡酒店,后扩展至全球17家酒店及1家购物商场。原始权益人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CDL)旗下的千禧国际酒店集团。
此外,2019年5月上市的ARA US Hospitality Trust,其底层资产为38家位于美国的Hyatt Place和Hyatt House酒店,是第一只专注于美国酒店市场并在新加坡上市的REIT。
1. 单位信托架构实现了资产与管理的分离。新加坡S-REIT采用单位信托架构,由受托人代表单位持有人持有物业产权,由管理人负责资产运营。这种架构下,受托人独立于管理人,形成了有效的制衡机制。
2. 国际化资产配置提升了抗风险能力。CDLHT和ARA US Hospitality Trust都将资产配置拓展至海外市场,通过地理分散化降低单一市场风险。这对中国酒店REITs的启示是:在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将境外资产纳入投资组合。
3. 税收优惠政策是REITs发展的关键支撑。新加坡对REITs给予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分红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投资者取得的分红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这种税收中性政策,极大地促进了REITs市场的发展。
综合日本和新加坡的经验,中国酒店REITs市场的发展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1. 尽快完善税收配套政策。目前中国REITs的税收政策主要解决资产重组环节、REITs设立阶段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递延问题,但运营、分配环节的税收仍适用一般税法。如何实现REITs层面的税收中性,降低投资者税负,是政策完善的重要方向。
2. 培育长期机构投资者。日本和新加坡的经验表明,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是REITs市场的重要支撑。中国应引导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进入REITs市场,形成稳定的资金供给。
3. 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和治理机制。新加坡单位信托架构下的受托人制度、日本公司型架构下的资产管理人制度,都体现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中国应进一步完善REITs的信息披露标准和治理机制要求。
4. 鼓励资产组合的多元化。单一酒店资产风险较高,多元化资产组合或混合业态模式有助于分散风险。中国酒店REITs可借鉴MIRAI的经验,探索“酒店+商业配套”的资产组合模式。
面对酒店REITs的政策开闸,酒店业主面临一个根本性的战略抉择:是发行公募REITs,还是进行资产出售,还是继续采用类REITs融资?这一决策不仅影响当期资金回笼,更决定着业主对资产的长期控制权和未来收益。

1. 第一,打通了资本循环的闭环。公募REITs不仅提供了退出通道,更重要的是通过扩募机制,为后续资产注入和持续融资提供了制度保障。业主可以将成熟资产装入REITs,回笼资金后再投资新项目,形成“投资—运营—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
2. 第二,实现了“重资产退出”与“轻资产保留”的统一。通过战略配售(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配售比例不得低于20%)和运营管理权保留,业主可以在回笼大部分资金的同时,继续分享资产运营收益,保留对资产的实际运营管理权。这种“进退自如”的模式,是资产出售无法实现的。
3. 第三,提升了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REITs上市是一次面向资本市场的品牌展示。成功发行REITs,不仅证明了资产质量和运营能力,也提升了业主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
4. 第四,提供了资产价值的市场化标尺。REITs上市后,资产价值由市场定价,形成公允的估值基准。这为业主后续的资产交易、融资安排提供了透明依据。
公募REITs并非适合所有酒店业主。从首批申报项目来看,成功发行REITs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资产规模要求:首次发行项目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这意味着单店模式很难满足要求,业主需要拥有足够的资产规模(多店资产包)或与关联方合作组建资产包。
2. 资产质量要求: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近3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酒店资产需具备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产生能力,而非处于爬坡期或亏损期。
3. 合规性要求:土地权属清晰,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关键性手续完备。任何合规瑕疵都可能成为审核障碍。
4. 运营能力要求:业主或其关联方需具备专业的酒店运营管理能力,能够满足REITs对运营质量和分红能力的持续要求。
5. 战略配售要求:原始权益人需自持不低于20%的基金份额,且锁定期不少于60个月(自持超过20%的部分锁定期不少于36个月)。这意味着业主需要长期绑定利益,而非短期套现。
资产出售是最直接的退出方式,适用于以下场景:
1. 非核心资产处置:对于不符合REITs门槛、或不在长期持有范围内的非核心资产,通过资产出售实现退出是合理选择。
2. 急需回笼资金:当业主面临短期流动性压力,且无法等待REITs发行的较长周期时,资产出售可快速回笼资金。
3. 资产价值充分释放:当市场对某类资产估值较高时,通过资产出售可实现价值最大化。
4. 但资产出售的弊端也很明显:完全丧失资产控制权,无法分享未来增值收益;资产转让触发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高额税负;交易对手有限,难以获得公允定价。
类REITs是公募REITs诞生前酒店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形式。其本质是私募发行的固定收益产品,优先级份额享有固定收益,次级份额由原始权益人自持或市场化销售,提供“安全垫”承担剩余风险。
随着公募REITs的开闸,类REITs的定位正在发生变化:
1. 作为公募REITs的“培育期”工具。对于暂不满足公募REITs发行条件的酒店资产,可先通过类REITs进行融资,待资产运营稳定、合规手续完善后,再通过扩募或独立发行转至公募REITs平台。华安锦江酒店REIT的底层资产此前就曾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形式发行过类REITs。
2. 类REITs在适配业主方不同商业目的方面具有更强的灵活性。类REITs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可根据业主方不同的商业目的(财务、税务、业务等)设计为纯融资型(不出表)、并表权益型、出表型产品,也可根据各方商业利益博弈与平衡灵活设计治理机制,设计原始权益人控制型、计划管理人控制型、投资者控制型产品。换言之,公募REITs时代,类REITs并不会被替代,仍有其独特的优势。
3. 作为特定投资者的配置工具。对于风险偏好较低、追求固定收益的投资者,类REITs的优先级份额仍具有吸引力。
1. 对于拥有优质资产组合、具备运营能力的大型酒店集团:应优先考虑发行公募REITs。这不仅是融资手段,更是战略转型——从“重资产持有者”升级为“轻资产运营商+资产平台管理者”。锦江国际集团和华住集团的REITs实践,已经为行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本。
2. 对于持有单一核心资产、资产价值较高的业主:可考虑与同类资产业主合作,组建资产包联合发行REITs,或通过扩募方式将资产注入已上市REITs平台。单一资产发行REITs虽在技术上有可能性,但审核难度较大,且市场接受度有限。
3. 对于资产处于培育期、暂不满足公募REITs条件、拟实现灵活商业诉求的业主:可先通过类REITs或Pre-REITs基金进行培育融资,待资产运营稳定后,再择机转至公募REITs平台。海珠城发集团朗豪酒店REITs的筹备路径,正是这一思路的体现。
4. 对于急需回笼资金、无意长期持有的业主:资产出售仍是可行选择。但在决策前应充分评估REITs的可能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错失更优方案。
5. 对于希望保留控制权但缺乏运营能力的业主:可考虑引入专业酒店管理公司作为运营管理机构,自身作为原始权益人保留战略配售份额,通过“资管分离”实现双赢。
2026年,是中国酒店公募REITs的元年。政策开闸、首批项目申报、市场热度升温,都预示着这一领域即将迎来快速发展期。但机遇与挑战并存:酒店资产的特殊性、监管审核的严格性、运营管理的复杂性,都对参与各方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于酒店业主、投资人、管理公司而言,理解REITs的底层逻辑、评估自身资产的适配性、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制定清晰的战略规划,是把握这一历史机遇的关键。未来的酒店REITs市场,将属于那些既懂资产运营、又懂资本运作的“双栖”玩家。
正如行业资深人士所言:“REITs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它开启了酒店资产从‘沉淀’到‘循环’、从‘重资产’到‘轻资产’、从‘持有’到‘运营’的新时代。谁能率先完成这一转型,谁就能在下一轮竞争中占据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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