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雯 合伙人
地点:北京
电话:010-58137799
邮箱:wen.he@dentons.cn
  • 房建与能源
  • 公司与并购重组
  • 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
  • 资本市场

个人简介

贺雯律师担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0年。贺律师执业19年, 曾在国际一流英、美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在股权投资、并购重组、二级市场发行与交易、涉外法律服务、私募基金投融资、公司综合法律服务等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贺律师能熟练运用英文参与客户谈判、合同起草, 在外商在华投资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境外上市等业务领域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获得客户一致称赞。


在政府及国际组织方面, 贺律师曾经和正在服务的客户包括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暨港澳事务办公室、国际组织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北京市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 中国能源学会、北京能源与环境学会、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国家氢能中心、世界休闲组织等服务多年。


在能源行业,贺律师服务过的客户包括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KSE: 02208; SSE:002202)及其子公司、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SSE: 600578)、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HKSE:00579)、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SSE:601615)及其子公司、EDF(法国电力集团)、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HKSE:01250)子公司、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投资的子公司、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在金融行业,贺律师曾为中国银行香港上市提供法律服务,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50亿人民币的普通金融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国家开发银行在东南亚的若干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亿公司债、为某上市公司进行市场化债转股提供法律服务。


在文化休闲行业,贺律师代表北京市平谷区政府为其举办“2020世界休闲大会”的项目与国际组织的谈判提供法律服务,为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WTCF)提供多年法律服务并担任其财务委员会委员,为连续10年为北京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国际组织世界休闲组织 (World Leisure Organization)、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并为北京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多项股权投资、几十部电影投资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在其他跨境并购投融资领域, 贺律师为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拟以100亿港币的总价引进新加坡航空作为战略投资者和淡马锡作为财务投资者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为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ABN AMRO Asset Management (Asia) Ltd.)拍卖其在一家中国基金管理公司49%的股权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为东方航空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航空公司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专业资质

工作经历

荣誉奖项

代表业绩

社会职务

学术成果

研究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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