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律师是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MBA硕士,高级律师、高级经济师,具有超过27年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他曾在国有企业任职10余年并担任公司高管。刘峰律师深耕于知识产权、重大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公司并购、金融资管等法律事务,尤其擅长为客户处理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和增值服务。
刘峰律师目前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理事、中国民艺法律服务中心特聘专家、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律师团成员、上海市消保委“消费维权法律专家服务团”团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并多次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论证会成员。同时,他还担任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律师学院、温州大学的授课导师,为律师多次提供分层次的执业培训;配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起的“百千千计划”,为贵州、新疆、云南等地的律师提供专业化律师培训。此外,还多次担任上海电视台《甲方乙方》、《第一财经》,以及上海律师协会主办的《律师界》节目的律师嘉宾。
刘峰律师先后担任数十家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并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633研究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公司、上海国盛集团盛融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天安保险公司、上海新杨工业园区管委会、上海医药集团中药与OTC事业部、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和记黄埔(上海)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上海杏花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城开集团家得利超市有限公司、新加坡星展银行、日本津村制药有限公司、日本正英工业燃烧设备有限公司等。
刘峰律师通过熟悉运用公司运作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为企业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其运行模式,通过行政及诉讼的手段,为多家企业争得了“中国驰名商标”的荣誉,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他也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的运营。他曾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上市公司等提供基金、资管计划及产业基金的全过程服务,累计服务金额近千亿元。他多次负责和参加大型企业的合资、收购兼并和股权转让,例如,参与中国大飞机项目与美国科林斯公司的谈判、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的合资项目及青岛国风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等。刘律师多次代理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司股权纠纷、债务纠纷及知识产权案件等,为委托方创造性地完成了诉讼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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