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成功为新大洲公司游艇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 2014.02.21

        2013年下半年,大成律师事务所接受上市公司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世界著名游艇制造公司意大利圣劳伦佐有限公司(SanlonrenzoS.p.A.)游艇合作项目成立了以高级合伙人舒子平律师为业务负责人,李力、王雁翔、苏宁、蔡诺等律师为成员的专项法律服务团队,为其境外增资及返程合资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交易安排,新大洲向圣劳伦佐增资2000万欧元;此后,双方在中国设立游艇制造合资公司,负责生产圣劳伦佐设计并根据中国市场需求进行了改良或升级的66英尺以下的马达驱动游艇和合资公司独立研发的游艇;与此同时,双方还会在意大利设立合资公司,代理中国合资公司产品的海外营销。

        圣劳伦佐成立于1958年,经营游艇产业已有56年的历史,是世界第三大游艇生产企业,在意大利拥有三家造船厂。其作为高级定制游艇中的领航品牌,在全世界建立了营销网络,在业内享有很高的声誉。

        大成律师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起草及修改项目的法律文件、参加与项目合作方及其律师的谈判等前期工作。本着对客户高度负责的态度,经过复杂高强度的工作,大成律师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水平促成了项目的顺利签约和履行。

        近日,合作双方在中国的游艇制造合资公司“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在海南省正式挂牌设立,由此,新大洲成为第一家将世界豪华游艇品牌引进中国,并在中国合资建厂的中国企业。

        根据中国交运协会油轮游艇分会研究报告,中国人均GDP已达到6000美元,进入了中等收入阶段,游艇将会有较大消费群体。目前中国已有16个省市在制定或已经推出与游艇产业相关的水上景观开发项目。

        国家在宏观政策方面也给予了强大支持。2009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首次提出要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邮轮、游艇等新兴旅游,并把邮轮、游艇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旅游局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将游艇作为发展水上旅游的重要载体,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鼓励发展产业目录也将游艇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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