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由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朱海斌律师办理的一起虚开发票案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D某系某科技信息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其在朋友请求下,与朋友所在公司签署虚假协议,开具给朋友公司普通发票30余份,价税合计人民币300余万元。D某因此被警方以虚开发票罪立案侦查。
朱海斌律师经全面细致阅卷并询问当事人案情后,发现D某主观上系为帮助朋友,涉案公司已如实缴纳全部税款,其本人也未谋取个人利益,案件尚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同时,D某作为企业负责人吸纳了多名高端科技人才在本市落户就业,并曾在市政府科技攻关项目及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做出过显著贡献,如能对其公司及个人不起诉将有利于企业继续科技研发,能取得更好社会效果。朱海斌律师将相关法律意见书递交检察机关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交换意见。检察机关最终认定D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于近日对D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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