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助力全国首单“一带一路”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无异议函

发布时间: 2017.12.18

       由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大成昆明所”)担任法律顾问的平安-云南交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近期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本次专项计划作为全国首单一带一路供应链ABS,致力于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获得了监管和市场的充分肯定。

       本次由平安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的平安-云南交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产品规模30亿元,采用储架模式分期发行,产品评级AAA,期限1年期,到期还本付息。同时云南交投集团作为共同债务人还为本次专项计划提供增信保障。作为全国首单“一带一路”供应链ABS,本项目积极响应了国家鼓励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同时达到降成本、补短板的目标和政策要求,在现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监管体制下探索出一条切实提高发行效用的新思路,为围绕核心企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链ABS模式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为后续“一带一路”战略支点中的企业融资打下了扎实的实践基础 。

       大成昆明所由高级合伙人马巍律师、高级合伙人熊艳红律师、高级合伙人朱宸以律师以及李晓曦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全面参与了专项计划的各个环节,见证了本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供应链ABS资产证券化项目。大成昆明所还将持续为更多客户在投融资和资产证券化领域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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