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阳律师团队作为承销商律师,协助新疆交通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疆交建投”)于近期在香港发行1.5亿美元的高级无抵押债券。本次债券发行于2018年4月24日成功交割并顺利完成。
新疆交建投本次境外发行债券项目中,大成担任承销商中国法律顾问,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发债结构论证、监管审批、对境内主体及其附属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审阅海外招债说明书和海外发债交易文件,并出具中国律师法律意见书。大成律师团队包括北京总部合伙人陈阳律师、李静娴律师、毕岚律师。
新疆交建投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为自治区级交通产业板块产融结合的交通基础设施融资与建设平台、资产运营和养护管理平台。该笔美元债券是首单新疆省级平台美元债。
新疆交建投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1.3亿美元,363天。由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瑞穗证券、丝路国际作为债券发售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簿记人。本次发债的境外承销商律师为史密夫律师事务所,境外发行人律师为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境内发行人律师为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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