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成律师作为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下称“兴业消费金融”)发行兴晴2019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顾问,助力兴业消费金融发行本期资产支持证券。
大成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王立宏律师、合伙人何玉华律师带领其金融法律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充分参与交易结构的设计讨论,为本项目起草全套交易文件,对兴业消费金融及基础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兴晴2019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系“兴晴”系列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注册额度下首单项目,发行规模20.88亿元。此次成功发行可促进兴业消费金融盘活存量,提升消费信贷供给能力,助力普惠金融发展。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由兴业消费金融担任发起机构、委托人及贷款服务机构,由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担任受托机构、受托人及发行人,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簿记管理人及牵头主承销商,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由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信用评级机构、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会计/税务顾问。
大成能为您做什么?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