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1日,大成律师事务所与检、法两院处理的一起跨国工伤死亡赔偿纠纷案件成功调解,并帮助死者家属取得赔偿款,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实现人民律师为百姓讨公理,为世间持正义的价值。
刘某为孝昌公司聘用并派遣到阿尔及利亚民主共和国的项目从事架子工工作,2019年8月24日,刘某在工地与陈某因工作避让原因发生争吵,陈某堂弟看到后持木枋击打刘某头部,致刘某受伤昏迷,经抢救无效后死亡。陈某堂弟被阿国法院裁定犯有白色武器故意殴打和故意伤害并无意致死的重罪判刑入狱。
刘某母亲关某慕名找到大成吉林分所主任于耀武律师,寻求解决方案和法律帮助,于主任听取情况后,当即指派季萍律师、安然律师担任关某的代理人,一同研究工作策略,踏上为委托人维权的艰辛之路,彰显了律师的担当和为民执业的情怀。
大成代理律师尊重家属意愿,协助家属料理了刘某从国外到国内的身后事宜,为家属争取了丧葬费用。并就刘某死亡赔偿事项多次往返湖北、吉林两地,与对方反复沟通和协商。
其一,与孝昌公司在阿尔及利亚的经理进行了协商。在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向孝昌人社局递交基本事实材料申请工伤认定,该局认为本案涉及刑事案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需要提交刑事案件的结案材料才能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因案件发生地点在境外,家属无法实时了解在阿国审理的刑事案件情况,孝昌公司在国内工商注册的地点无办公场所,唯一能联系到的在阿国的经理拒绝配合,孝昌人社局无法对本案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家属无法取得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工伤认定程序陷入僵局。
其二,大成代理律师请求驻阿国大使馆协助。通过我国驻阿国大使馆的官方网站查询到大使馆联系方式,先后通过电子邮件、国际快递、电话方式最终与大使馆取得联系,请求大使馆予以协助,大使馆领事部与孝昌公司驻阿尔及利亚负责人进行沟通后,孝昌公司方将刑事案件的三次开庭结果及翻译文件转给大成代理律师。因阿国疫情严重,刑事案件三审终审,大成代理律师于2021年5月收到最终刑事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
其三,勇于面对工伤认定仍然存在的三大难题。一是孝昌公司不配合孝昌人社局调查核实事实;二是刘某的死亡是否能够认定为因工作原因;三是大成代理律师取得的关键证据多为域外证据,没有依法进行公证、认证,是否能够采信。
针对上述事项,大成代理律师多次与孝昌人社局进行沟通。
首先,建议人社局向孝昌公司发协助调查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若孝昌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提交其认为不能认定为工伤的证据,由孝昌公司承担不利后果。
其次,提出刘某受伤与其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关联性。工伤保险条例旨在强化公民权利保障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工伤保险制度正是分担事故风险,提供劳动保障的重要制度。正是基于此立法目的,对工作原因的认识不能局限于直接原因,对于间接原因及原因不明的情形,需要在认定中充分考量其相关因素,注重对劳动者的保护。本案中,无论是刘某与陈某谁先发起冲突,是否是陈某击打,都不能否定产生矛盾的起因是源自工作。
再次,提出未经公证和认证的域外证据可以采纳的论理。在司法实务中,由于司法权的限制,法院对域外证据的真伪的判断比较困难。本案中,申请人能够提供辅助证据证明申请认定工伤的主要证据均为孝昌公司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人对孝昌公司提供给申请人的证据无异议;孝昌公司也未能提供相反的证据证明本案不应认定为工伤,故应认定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是真实的。在证据真实性能够得到证明的前提下,即使未经公证和认证程序,仍应具有证据能力,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孝昌人社局经向孝感市人社局、湖北省人社局请示沟通后,采纳了大成代理律师的意见,于2021年11月8日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
孝昌公司对此不服,本案历经行政复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政诉讼等程序,在各阶段程序中代理律师始终坚持诉、调并举两个方案,并积极与承办人员沟通,其观点和意见得到认同,最终携手检、法两院在行政诉讼中达成和解。
2022年10月11日,孝昌县检察院举办了由孝昌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孝昌县法院、孝昌县人社局、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参加的湖北·吉林两地工伤认定行政争议和解现场会。在与会人员共同见证下,双方代理律师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孝昌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当场一次性支付了补助金和抚恤金。至此,长达3年之久的跨国工伤死亡赔偿争议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季萍律师代表委托人与孝昌公司签订和解协议
委托人关某在儿子遇害的3年中,伴随着痛苦与希望,十分感谢律所和大成代理律师提供的热情而专业的法律服务,正逢中国共产党二十大召开之际,她怀着感激之情,向大成吉林分所、向季萍律师、安然律师赠送了“律法精湛,名不虚传”“人民好律师, 法治捍卫者”两幅鲜艳的锦旗。
接下来,大成代理律师还要就孝昌检察院在刘某跨国务工死亡工伤认定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基础上,与吉林市龙潭区检察院对刘某伤亡后其家境情况进行调查,如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可考虑启动两地检察院为死者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让死者家属真正感受到扶危济困,司法为民的关怀。
本案具有典型意义,对于同类型涉外、跨地域的工伤死亡赔偿争议,律师如何进行代理,如何为委托人维权,如何启动检、法两院行政争议纠纷化解机制,以及相关司法救助工作,开辟了解决此类纠纷的成功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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