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耿美玉研究员诉饶毅教授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耿美玉研究员的上诉请求并维持原判。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寿双律师、宋湘平律师作为该案一审、二审中饶毅教授的诉讼代理人成功帮助饶毅教授取得该案终审胜诉。
有感于饶毅教授勇于进行学术批评的学者精神,两位律师义务代理了此案件。
上一篇: 大成律师助力成都经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亿元人民币自贸区离岸债券
下一篇: 大成律师助力巨星传奇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大成能为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