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助力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企业成功发行3.45亿美元高级无抵押境外债券

发布时间: 2024.09.23

2024年8月14日,大成律师事务所(简称“大成”)作为承销商境内法律顾问,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企业CENTRAL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BVI)LIMITED中原国际发展(BVI)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成功发行3.45亿美元高级无抵押境外债券提供法律服务,发行规模为3.45亿美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息5.10%。联席牵头经办人由31家国际头部投行组成,包括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簿记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香港)、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中国建设银行(亚洲)、华夏银行香港分行,以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簿记管理人信银国际、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星展银行、民银资本、中信里昂证券、建银国际金融、浙商银行香港分行、兴业银行香港分行、上海浦发银行香港分行、民生银行香港分行、光大银行香港分行、渣打银行、中信建投国际、海通国际证券等。公司主体评级为“惠誉A”。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河南省首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单位、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国企改革“双百企业”,拥有国内AAA、国际A信用评级,是中部地区首家具备三大主流债券储架发行资格的企业。截至2024年3月底,集团总资产3431亿,净资产1383亿。作为第一大股东管理资产超4.6万亿,参控股上市公司69家。近年来,按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定位,以股权投资运营为主业,以直投+基金为工具,以资本运营和金融服务为支撑,形成了金融与实业双轮驱动、基础产业与新兴产业相互促进、强周期产业与弱周期产业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聚焦金融产业,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新兴、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四个产业领域投资布局。


大成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作为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商中国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审查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等全程法律服务。大成律师以其专业、严谨、高效的工作方式和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大成律师团队由高级合伙人范兴成、周天林带领,成员还包括合伙人林晨、王崧焱,律师胡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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