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担任法律顾问的“兴元2017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入选《商法》“中国20大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4.03

       2018年3月号《商法》公布其评选的“中国20大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和“中国20大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大成担任法律顾问的“兴元2017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入选“中国20大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 

       “兴元2017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是兴业银行首次公开发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RMBS),其基础资产为该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产品分为优先A-1档、优先A-2档和次级档,发行规模分别为51.30亿元、68.40亿元和16.96亿元。其中优先A-1档和优先A-2档的最终发行利率分别为4.80%和4.95%,以较低的市场利率水平成功发行。本项目亦是截至目前市场上发行规模最大的一笔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产品。

       大成北京总部银行与金融部高级合伙人刘海屏律师、高级顾问刘菲律师、韩涛律师、陈晓榕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作为本项目的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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