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承办多起案件入选2022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

发布时间: 2023.04.26

2022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评选活动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政法论坛》编辑部、《法律适用》编辑部、《中国审判》杂志社、《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北大法宝和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共同发起。评选活动旨在促进破产裁判规则的统一,把握破产实务的方向,助力方兴未艾的破产法修订,推动破产法相关的学术研究。日前,经49位评委两轮投票,评出2022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10个,另有10个案例获得提名。

由大成律师作为管理人承办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庆能源集团等16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隆鑫系十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案;由大成律师作为债务委员会顾问承办的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由大成律师作为投资人顾问承办的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获评"全国破产经典案例"。由大成律师作为管理人承办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案,获评2022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

大成律师始终坚持多元化路径,积极多角度参与破产业务,充分理解多方诉求,为破产案件推进提供更为立体有效的服务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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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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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方正科技前身为延中实业,系建国后第一批股份制上市公司之一。方正科技主营业务涵盖互联网介入服务、IT系统集成及解决方案等。近年来,受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方正科技连年亏损,股价大跌。

2022年6月2日,债权人以方正科技具备破产原因,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申请重整。2022年9月27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2022年12月26日,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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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能源集团等16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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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重庆能源集团”)是重庆市集能源投资、开发、建设、运营、服务为一体的大型国有能源企业。2015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重庆能源集团及其部分子公司出现严重债务风险,陷入经营困境。

2022年4月11日,重庆能源集团等16家公司分别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申请重整并同时申请预重整。2022年4月15日,法院对重庆能源集团等16家公司的预重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2022年11月22日,法院裁定对重庆能源集团等16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目前,重整计划进入执行期,债权按期清偿,企业生产经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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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系十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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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隆鑫系企业包含隆鑫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隆鑫集团”)相关企业和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菱集团”)相关企业两个子系,是一家涉足多领域的产业集团。受多重因素影响,企业自2018年逐渐陷入经营危机。

2021年9月29日,隆鑫集团等十三家公司分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2022年1月30日,重庆五中院(下称“法院”)依法受理上述案件,并于2022年3月16日裁定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2年3月30日,法院受理金菱集团等四家公司重整,并于2022年5月10日裁定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2年11月21日,法院分别裁定批准隆鑫集团等十三家公司、金菱汽车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案例简介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紫光集团”)以云网、集成电路为主营业务,是我国“芯云”产业的龙头企业。2020年底,因业务亏损、财务指标恶化,紫光集团爆发严重债务危机。

2021年7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裁定受理紫光集团重整案。通过审查,法院认为紫光集团与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紫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之间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对其实质合并重整有利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降低清理成本,增加重整可能性,提高重整效率。2021年8月27日,法院裁定对紫光集团等七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2年7月13日,法院裁定确认重整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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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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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网信证券”)是一家综合性券商。2019年,由于面临资产被强制执行、流动性紧张、证券业务停滞等各类问题,公司陷入经营困境。

截至2021年6月,网信证券资产总额约6.6亿元,负债约46.7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由于网信证券的主要债权人均为中小金融机构,一旦破产清算可能会造成小规模系统性金融风险。2021年7月12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网信证券以破产重整方式化解风险。2021年7月1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8月4日,法院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裁定终结网信证券重整程序。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案 



案例简介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投资”)主要从事纸品及纸浆的生产与销售,是河南省百户重点企业、AAA级质量诚信企业,于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是河南省规模最大的造纸企业之一,曾被誉为“草浆第一股”。2020年7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银鸽投资股票上市,8月27日银鸽投资股票被正式摘牌。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漯河中院”)于2021年3月23日裁定受理银鸽投资破产重整,后漯河中院于2021年6月17日裁定受理漯河银鸽特种纸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破产重整,最终银鸽投资等七家公司采用协调审理的方式进行整体债务风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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