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参加第十三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

发布时间: 2024.09.14

9月13日,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在2024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举办“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数据要素应用研讨会”,邀请知识产权专家、实务工作者等共赴盛会,献言献策,为构建中国特色数据知识产权制度贡献智慧,大成律师受邀出席并发表演讲。


55c39a3ad8648819a4bb2b6b22aa7c6.jpg

图/中国知识产权年会


中国知识产权年会,自2010年创办以来,已逐步发展成为知识产权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盛会之一,是中国知识产权领域规模最大、影响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年度盛会。


中国知识产权年会的举办,正是响应时代召唤,为推动我国乃至全球知识产权事业的进步贡献重要力量。它搭建了一个高端、开放、务实的交流平台,在这里,与会者可以分享最新的研究成果、实践经验和创新理念,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通过年会的举办,可以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促进知识产权文化的普及和深入。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福律师受邀出席此次会议,以“数据要素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应用实践”为主题,发表重要演讲。


02f13e2dab48ac3c09b190257a66338.jpg

图/陈福律师


数据要素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关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更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激发社会创新活力的关键。通过构建完善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能够有效保障数据权益,促进数据资源的合法流通与高效利用。在实际应用中,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数据资产确权、数据流通交易等实践正逐步展开,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这些实践不仅推动了数据价值的深度挖掘与广泛应用,也为数字经济的持续繁荣注入了强大动力。


演讲内容 


05d463c5017b39aee7906929488ec2d.jpg

图/陈福律师发表演讲



(一)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


陈福律师表示,近年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地位逐步确立并受到高度重视。自2015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探索数据价值的潜力,将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特别是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九次会议上强调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随后《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发布,正式拉开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进行市场化配置的制度探索序幕。

2015年:大数据发展被列为国家战略,数据价值开始被重视。

2016-2021年:数据生产要素地位逐步确立,通过多项政策文件强调数据的重要性。

2022年至今:数据要素市场进入新阶段,以“数据二十条”为代表的政策文件确立了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框架,为数据要素市场的长远发展提供了蓝图。

很显然,数据已成为新时代发展的“新资产”“新能源”“新血脉”和“新事物”,对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具有关键作用。




(二)法律法规背景



陈福律师详细介绍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所涉及的多部法律,其中,数据资产入表的提出主要涉及以下两部法律: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

《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所称数据资产,是指特定主体合法拥有或者控制的,能进行货币计量的,且能带来直接或者间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




(三)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提出与实践



陈福律师提到,自2021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便开始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并在多个省市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均明确提出,要“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2022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深圳市等8个地方成为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试点地方,从推动制度构建、开展登记实践等方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

2023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确定新增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贵州省、陕西省等9个地方共同作为2024年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方。





(四)数据知识产权面临的挑战与建议



陈福律师进一步介绍,尽管近年来我国在数据产权和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相关法律框架仍不完善,缺乏系统性的法律法规来明确数据权利的性质、归属、保护范围和救济措施。

同时,考虑到数据具有无形性、易复制性和流动性等特点,使得数据的确权变得尤为复杂。不同类型的数据在确权上存在差异,且难以界定数据的原始创作者和后续加工者的权利边界。

因此,陈福律师认为, 应当在数据资产入表中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既可以降低数据交易成本,又可以保护数据产权和交易安全。

 一是以新型财产权为思路,通过数据分类确权,率先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数据加工使用和数据产品经营“三权分置”的产权制度框架,并建立了覆盖数据流通交易全流程、各环节的登记体系。在各数据交易所进行数据资产登记。 

二是依托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数据予以登记,由各省、市知识产权局作为统筹主管部门,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





(五)总结与展望



最后,陈福律师表示,随着数据要素市场的不断发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登记体系、推动标准制定等措施,可以有效应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面临的挑战,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

陈福律师也相信,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政策的持续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相关律师

大成能为您做什么?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