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意见》载明:“探索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促进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支持北京、天津、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在实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制度过程中,试点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建设服务平台,提供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服务”。据此,“一般数据清单”是与“负面清单”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不含核心数据、重要数据的其他数据,无需履行出境安全评估、标准合同备案及保护认证三种标准合规责任,在向自贸区管委会备案并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出境。自贸区的“一般数据清单”备案,也成为境内数据出境的“第四条路径”。
2024年6-9月,大成福州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卢健律师助力平潭综合实验区制定、发布首批数据跨境流动清单,涉及跨境旅游、跨境电商、国际航运和跨境直播4个行业;协助其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与辨析;通过多环节严格的筛选、审核和确认,为其提供了完备、详细、体系化的合规审核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最终成功协助一般数据清单及编制说明等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及网信办审查。
此次发布的一般数据清单涉及跨境旅游、跨境电商、国际航运和跨境直播共4个行业15个应用场景。其中,跨境旅游行业包括推广宣传、目的地服务、出行服务、金融服务等场景;跨境电商行业包括商品和订单管理、供应链物流管理、售后和客服管理、统计分析管理等场景;国际航运行业包括船舶与船队管理、全球航运物流链管理、船舶建造维修买卖租赁等场景;跨境直播行业包括内容信息、商品交易、售后服务、数据分析等场景。
据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平潭自贸片区作为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积极发挥先行先试作用编制一般数据清单。一般数据清单适用于在平潭自贸片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在平潭自贸片区内开展数据跨境流动活动的数据处理者。一般数据清单的发布,对特定行业场景中归于一般数据类别的数据来说,可以简化出境流程,降低企业的数据合规成本,为数据处理者提供数据出境便利,进一步提高跨境旅游、跨境电商、国际航运和跨境直播等领域数据出境便利性,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助推行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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