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周年专题研究报告系列之五:中小银行金融风险化解

发布时间: 2022.11.29







30周年专题研究报告项目背景






大成律师事务所已走过30年披荆斩棘的创业征程,在这30年中,我们不断地突破自我,实现标准化、一体化、专业化的发展。值此大成律师事务所成立30周年之际,为全面展示大成形象,传递大成声音,特精选各专业领域研究报告,于大成所庆月期间每日在大成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一篇,敬请关注。








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通过融资利用,金融行业能够不断促进资本聚集、提高社会经济效率、优化市场经济结构,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活力。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的发展,金融业也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关键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畅通社会资金流通渠道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但同时,我国金融业当前还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存在发展节奏过快、秩序性较低、市场波动频发等缺陷。金融市场亦有其内在的脆弱性,尤其是作为基础性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因其以经营负债获取盈利的特殊模式,天然具有高风险的特点。一旦脱离实体经济,金融经济将逐渐变成泡沫,导致货币贬值和金融危机,损害实体产业发展,甚至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际经济政治环境日益复杂,加之新冠疫情冲击,国际贸易和投资萎缩,全球融资环境大幅收紧,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攀升。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经济高质量发展、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时期,内生增长动力不稳固,房地产市场调整、企业融资困难、产能过剩、外贸出口缩减等挑战仍然存在。面对新冠疫情冲击和严峻的国内外金融形势,我国金融业高速扩张背后的经济体制机制问题和结构性矛盾逐渐暴露,特别是金融机构问题增多。2013年货币市场“钱荒”、2015年资本市场剧烈波动、2018的安邦事件、2019年包商银行破产清算、2020年股票抛售事件等一系列事件,表明金融资产风险向银行部门集中,引发了人们对金融领域的担忧。目前我国金融运行进入风险敏感期、脆弱期、多发期,金融改革发展进入攻坚阶段,金融风险呈现出点多面广,区域性金融风险隐患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加大,个别中小银行风险较为突出的特点。

首先,受经济下行压力、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金融业信用风险有所上升,不良资产上升压力增大。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或“人民银行”)对4015家银行机构的偿付能力压力测试结果显示,信用风险是影响30家大中型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的主要因素。在轻度、中度、重度压力情景下,参试银行贷款质量将恶化,不良贷款率大幅上升。数据显示,2020年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总体均有上升趋势,部分农商行资本充足率降幅明显。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指出,当前不良贷款并未充分暴露,存在较大上升压力。而为应对疫情影响,我国监管机构在政策上提供了展期、借新还旧、临时延期还本付息等宽松举措,消解了部分企业的经营压力,但却不足以改变某些企业本身的问题,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高风险影子银行死灰复燃,如2020年武汉金凰假黄金事件、华晨集团和永煤集团等债券违约事件,在引发市场波动的同时,还暴露出我国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问题。政策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金融风险出现,但随着不良率的滞后出现,未来金融机构的补充资本压力将进一步加剧。

其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近几年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评级结果,我国高风险机构数量持续下降,但高风险机构存在地域、类型集中的特点。央行对参试银行的测试结果显示,地域分布上,辽宁、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吉林、黑龙江等省份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多;机构类型上,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271家和122家,数量占全部高风险机构的93%。尽管经过三年攻坚战,“明天系”“华信系”等金融领域的一些大雷已经精准拆除、有序处置,但风险相对集中和金融风险传导性、链条式的特点,仍对地方金融安全造成了隐忧。

最后,我国近三年金融风险整体收敛,但中小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弱。我国部分中小金融机构本身存在较大问题,如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公司治理机制失效、资产负债基础弱等,同时对这类机构而言,疫情的冲击力更大。中小微企业及个人经营性贷款、同业交易对手、房地产贷款等领域的风险传导又进一步影响着中小银行资产质量。在央行评级结果中,工、农、中、建、交等大型银行占据了银行业大部分资产,其评级结果始终处于1-7级,大中型银行整体资本充率能够满足监管要求,有较强的信贷风险抵御能力。而中小银行的敏感性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其整体信贷资产质量恶化的抵御能力较弱。

我国中小银行尤其是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村镇银行面临的金融机构改革、业务转型与风险化解压力不断增大。党中央及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并将其列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陆续出台多项法规政策,着力推动中小银行以合并重组等方式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市场中已陆续出现辽沈银行、山西银行、四川银行、徐州农商行等中小银行合并的案例,通过合并重组,中小银行经营管理水平、抗风险能力有望得到提升。

展望未来,在经历三年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后,我国金融机构仍需不断改革,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建立高效能治理机制;我国仍需进一步明确监管机构职能和各方责任,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强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发展,维护金融稳定。



了解全文详情请点击右方标题链接中小银行金融风险化解



特别声明:

大成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对客户的信息保护义务,本篇所涉客户项目内容均取自公开信息或取得客户同意。全文内容、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大成律师事务所任何立场,亦不应当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该文章的任何内容,请私信沟通授权事宜,并于转载时在文章开头处注明来源。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使用该等文章中的任何内容。



本文作者



大成能为您做什么?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