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最高法院法官的裁判思维,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还是为了我们自己的思维,为了锻造我们思维的精准、高效和有力,能够征服诉讼世界的律师思维。
如何锻造精准高效的律师思维,我只能提自己的一家之言,供大家参考。我觉得至少要做到这几点:第一,体系化的知识框架;第二,逻辑化的专业表达;第三,弹性化的思维模式;第四,多样化的身份标签;第五,精细化的人性洞察。
第一,体系化的知识框架。为什么知识要有体系化,我前面讲了一句话, “强光使人目盲,信息使人退化”,我们每天都接触大量的东西,每天都接收大量的信息。但我们看过之后并不是更开心、更心平气和、更觉得有自信了,而是更浮躁、焦虑,更有一种无力感。什么时候能掌握这么多司法信息的浪潮和碎片?以我们有限的时间和精力,似乎再努力都跟不上。
最高法院每天都大幅度更新自己的上传数据信息,看得过来吗?某些地方没看过来你不焦虑吗?总有认识上的黑洞,这个时候你就必须要回到原点、回到框架、回到基础,你要有自己的知识框架。
碎片没关系,碎片来了,是什么碎片?我看看,是这方面的碎片放在这个格子里,那方面的碎片放在那个格子里,我有自己的体系,体系里你来了碎片,不过是对我体系的查遗补漏完善,它不是成了一个碎片,而是对我知识结构框架的细化,这种情况下你就不慌了。
我记得建纬律师事务所的朱树英律师说过一句话,我很认同。他说我到最高法院打了这么多建设工程的案件,我发现一个很奇怪的事情,那些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打到最后其实打的都是基本概念,辩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是的,你做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现,是回到童子功上去了。
你的框架有没有,你的体系有没有,决定你有没有这个信心,有没有这个定力,来多少浪潮都没关系,因为我像一棵知识树一样,信息浪潮是对我这棵知识树的丰富、完善、丰满,是好事情,而不是来了以后都堆在仓库里,像杂货铺一样,不知该怎么办。一定要做到这一步,我们要建立自己的知识树,有自己体系化的知识框架。
第二,逻辑化的专业表达。我们前面讲的是内在的东西,是自身素质的要求。你不能茶壶里倒饺子——有货倒不出,倒不出就要无情地被市场淘汰。
我见过很多律师,专业水准很不错,很适合搞研究,但是他在市场里就是不行,这就是他的弱点,他就是战胜不了,人有所长,也有所短。外在的东西少不了,尤其是逻辑化的专业表达。
我们律师发言讲话,坦率讲这方面做得很差,说话不像个律师,说话没有逻辑。我经常去人大政协开会,他们说朱委员讲话逻辑性特别强。人家给你打上这个标签,就是你到任何时候都要给人感觉不说则已,说就是逻辑化的专业表达。
恩格斯说,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只有逻辑体系严密,才能抓住事物的根本,才算彻底。说问题就是一二三,开口就是命题,就是陈述,就是观点,命题和命题之间是逻辑递进关系,然后又是体系关系,结构关系,最后得出来结论。要想把你推翻,是要到上层一层层撕开的,可想而知有多费劲,他要同样构建一个东西。
这方面我们律师普遍做得不对,做得不好,做得不够。我们跟客户交流也好,跟法官交流也好,为什么法官对我们评价比较低,说律师讲话不像律师。说什么行业做什么不像,那个是最糟糕的,说教授不像教授,学生不像学生,工人不像工人,律师不像律师,这是最糟糕的事情,因为你不符合社会大众对你的角色认知。
你任何时候开口,一定要说三段论,一定要说法言法语,而且对你的语言作前提性限制,坚持这么做,你会慢慢发现语言塑造了你的思维,思维反过来又提升了你的语言,你就在思维和语言的轮回中,走向更好的自己。
同时,你的书面功夫一定要好。对书面语言,首先,一定要文字锤炼,千锤百炼,文字功底一定要好。其次,一定要有语感,文字锤炼到一定程度行不行,这个判断能不能,你都要达到这种自我感知的直觉程度,这需要长期的自我训练,我们一定要有这种意识。
所以我觉得我们律师很忙,但好像都没有忙到该忙的地方去,我们整天去这个地方听课,那个地方参加培训,我们都忙得不得了,然后半夜三更发个朋友圈,说做律师多辛苦。我认为其实没有把精力用到该用的地方去。
魔鬼藏在细节里。我们平时的不精确、不准确,已经变成了我们的下意识,要改变也必须从下意识入手,从我们的书面、口头表达入手,从我们跟客户的交流、跟法官的交流入手。跟客户的交流我们是做翻译的,从大白话翻译成法言法语,然后法言法语还要再次翻译,提炼成一个概念体系交给法庭,让别人在很方便的情况下掌握、判断,全盘对接,这个功夫是需要我们来好好做的。
第三,弹性化的思维模式。我们做律师,切记僵化,律师都比较有个性,有个性的人都比较自信,容易固执,抓住象腿说这就是象,是的,这是象,但准确的说是象的一部分。但是我们很难得把自己的思维做为一个被关照的东西来反省。我们的思维不够弹性、不够开放、不够丰富,往往只抓住一点。
要知道,法律思维是众多思维中的一种,他跟其他思维相比无所谓什么好坏。逻辑思维、情感思维、直觉思维、道义思维和法律思维都是并列的关系,我们应该更多地把我们的法律思维放到生活里,因为我们争议的案件哪一个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呢,都是生活中很多利益情感、历史现实相互交织的结果,我们固守一种思维,是不足以认识的,我们要对法律思维的偏狭性、局限性有充分的自觉,不断自我调整。
有一段子,影射我们律师的法律思维比较偏狭。说以前有个书生整天进行批评,对中国的一句古诗也提出批评,说“一轮明月照姑苏”是不对的,很不全面,明月岂止照姑苏?应该改成“一轮明月照姑苏等地”,这确实完整了,但是它的生命价值失去了。
这是讽刺我们法律人,就是我们要有点自觉意识,要有自我批判、自我否定的精神。当你能够自嘲的时候,你就开始走向成熟了。我们律师不仅仅要做专业上的法律人,还要做人格上的成熟人,我们是以成熟的人格应对不成熟的个体,我们才有我们的优势、我们的气场、我们的镇定。
第四,多元化的身份标签。我们除了做律师之外,我们希望能多打开几个社会窗口,比如社会团体、公益组织、人大、政协、党派、律协等,我们争取多获得一些身份标签。有时候你没这个窗口,你真不了解实际情况。
最高法院巡回法庭法官人均年审结案件超过两百件,这是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座谈会后告知我的。今年1月29日,我到二巡立了一个再审案件,4月18日给我发了立案通知书,我的案号赫然是2305,也就是说今年第一季度刚过去,就有两千多个案件。
你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在单位时间里提供最有效的信息,提供最精炼的概括,提供最准确的要害,供人家在极有限的时间里作出判断,就对我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我给大家举一个真实的例子。最高法院的法官,在遇到一些争议很大案件时纠结到什么程度,不知道怎么判,太新颖了,法律永远是滞后的,但是你又必须判,又不能出问题,又不知道怎么判。周末打开电脑,先写一份原告胜诉的判决,又写一份被告胜诉的判决,两个再比对研究,看哪一个更能够自圆其说,写的过程中发现思路理清楚了,这个东西看得就更透彻了。
说明什么?你身处局外,不容易知道其中的心血,为什么他提供的公共产品应当珍惜,因为这都是人家的心血。所以我每次看最高法院公报上的案例,我觉得这很宝贵,我们律师也不要因为我们取得的一点点成绩而觉得了不起,不能贪天之功。没有人家的血汗浇灌、辛勤付出,我们那些东西都是副产品。
我们在研究他们的过程中,也是调整我们自己心态的过程,也是放低我们姿态的过程,实际也是修正我们人格的过程。所谓的人生是个修行,职业也是修行。
第五,精细化的人性洞察。我们每天都走在利益的风口浪尖去博弈,看到的大部分东西都是阴暗的东西。我们要真的认识人性、了解人性,知其长短、报以同情,然后以自己的职业塑造自己的人性,引领别人的人生。尽可能做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影响一些人,做一点路标性的贡献。
如果我们能做到这五个方面,我们的身姿、我们的心态完全跟以前不一样。取得了成绩高兴一分钟就好,遇到了挫折永远不气馁,路还很长。
此外,我们在代理案件的过程,在学习、研讨案件的过程中,还要有体系思维、辩证思维、历史思维和工匠思维。
体系思维。你看一个案件,是用全角度看的,而不是就个案就事论事,你有多个认知框架,法律框架只是其中之一。
辩证思维。永远不要说绝对、唯一、垄断这些。要不断的发展、修正,我们要做终生的修正主义者,可以说生命不息,修正不止。我们的观点需要永远的雕琢,我们的思维模式需要永远的打磨。
历史思维。我们看任何一件事,你要放在这个大尺度上面看,有些案件让我们耿耿于怀,这些事我们放不下,无非就是我们在当下。如果我们用一千年的尺度来看,它算啥?我们用一个宇宙长河的尺度来看它,我们都有虚无感。要有几种大尺度在其中,换算一下,找到自己的定位。
工匠思维。我们每个人,不管你天资如何,后天努力如何,我可以比较肯定的说,能做的都是有限。我们要有工匠思维,我就一心一意,我就知道自己吃这几碗干饭,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我就做好力所能及的这些事。
西方有一句谚语,上帝的磨很慢,但祂一直在磨。我们律师要熬,要慢慢熬,慢慢积淀,绝对不能速成,速成害了自己。互联网时代,慢就是快。
怎样才能形成前述的几种律师思维?我觉得,应该要做到“四会”。
第一,会看。看裁判文书,不是从头看到底,而是换成四种思维,从一方主体思维到对方的抗辩思维,到法官的裁判思维,再到研究者的学者思维。
第二,会想。脑袋里是否有一个整体的思维框架,这个案件是不是可以在你思维框架里面迅速归档定位,然后比对出它在宏观、中观、微观中是如何认知的。能不能把客户絮絮叨叨的,老百姓陈述事实性的东西,高度概括抽象为法律概念、法律逻辑、法律渊源和法律原理。
第三,会说。庭审直播制度建立后,好多律师都喜欢去观摩庭审。能不能说法言法语,举手投足之间像不像一个律师非常重要。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每一个职业是被定位的。这个定位很难改变,你只能去适应它。
例如我们去民营医院,工作人员对我们笑脸相迎、服务周到、嘘寒问暖,我们还觉得不踏实。到公立医院,医生对我态度很差,字写得非常潦草,问了几句就不耐烦,我们反而还觉得这就是正规的医生。
律师也是这样,任何情况下一定要讲法言法语。语言要以命题的方式作出。陈述句能够反映出陈述者对语句的高度提炼程度,反映抽象思维水平,达到足以从事实中提炼出一个命题的程度。命题的力量是非常有说服力、渲染力和感染力的。
第四,会写。大家一定要写工作日志,每天都要写。今天发生了什么,写下来,这样你会觉得不清楚的地方全都清楚了,不足的地方全看明白了。有时候客户问我,上个月20号下午4点半在干什么?打开工作日志,一看就清楚。假若没有工作日志,哪怕问我前天下午4点做什么,我可能都会不清楚。一定要写工作日志,这是梳理我们思维的有效方式。
此外,一定要写工作报告。一个案件结束,要像法官写审理报告那样,对案件的利弊得失,从事实上、价值上、理念上做全面的总结。
还要会写学术论文。它是对我们律师贴上学术标签的重要指标。你能和学者对话,你就能和律师界、法律界的精英对话,也就能和法官群体对话。作为法官群体,看到你经常在各种各样的学术刊物发表文章、发表观点,至少说明你这个律师是不同于其他大多数律师的。
还要争取写专业的论著。这是我们最重要的标识和符号。这不仅仅是自己专业水平的一个象征,不仅是专业书,它是报价书。把这个书摆在客户面前,他不匹配的话,会知难而退,这就是你的段位,这就是你的份量,这就是你多年积累的经验结晶和人生精华。
最后用一句话总结一下,大家争取以后在任何一次学习中,日常生活中,案件办理过程中,把四种特质汇于一生:做情绪稳定的人,保持理性;做思维缜密的人,保持韧性;做功底扎实的人,保持灵性;做静水深流的人,保持耐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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