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成助力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了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三项融资工具,注册金额总计60亿元。其中,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是2025年新疆地区首单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新疆地区首单电力行业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同时首创西北地区科创类同品种最低利率;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创发行人银行间市场同期限最低利率;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创西部地区同品种、同期限发行价格新低。
大成接受委托,担任本次三个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提供了专业、高效、优质的全流程法律服务,获得发行人及多家中介机构的高度认可。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投新疆”)成立于2012年,是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股,也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在新疆地区的唯一一级区域公司。国电投新疆的业务布局多元,以电力生产销售为核心业务,主要从事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氢、储能等产业的投资和运营。同时,国电投新疆还深耕能源化工领域、煤电一体化、新能源开发、碳金融创新以及国际能源合作领域,以服务国家能源安全与“双碳”目标为宗旨,为构建中亚绿色能源走廊提供核心支撑。
本次三项融资工具的成功发行充分体现了国电投新疆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战略投入与持续发展,作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其发行为推动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发行人在新能源投融资行业内也树立起了示范性的标杆,为优化新兴领域的融资环境、促进企业对新能源领域的投入发挥助力。
大成担任本次三个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项目组由高级合伙人张洪律师为牵头人、合伙人李一凡律师为项目负责人以及张文珺律师为主办律师组成,克服了三个项目同步集中开展、发行审核严格等多重挑战,合理分配时间和人员,确保每个项目都得到了充分的关注。高质高效地完成了法律尽职调查、申报文件出具、协议全面审查等关键环节工作,提供了优质的全程法律支持,展现了团队卓越的协作能力以及专业能力,满足了监管要求与合规标准,使三个项目能顺利推进并成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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