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助力正旭科技在股转系统成功完成重大资产重组

发布时间: 2026.02.25

近日,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正旭科技”,股票代码:835290)在股转系统正式披露《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收到相应的投资款且已取得被重组公司51.00%的股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也已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正旭科技向被重组公司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被重组公司51.00%的股权,并以现金和发行股份的方式完成支付,所涉现金部分还同步完成了募集与对应的股份发行,并将募集的现金用于正旭科技向被重组公司的全体股东支付本次重组的现金交易对价。

 

大成作为正旭科技的专项法律顾问,由刘世杰、韩光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并由张荣、周华、焦一凡律师以及宋子晗实习律师等组成专业团队,为该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方案的设计及修改、交易文件及会议文件的起草、出具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以及协助正旭科技就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等,尤其是帮助正旭科技重点解决了国资监管及审批、实际控制人认定、在册股东优先购买权权益保障以及被重组公司所涉的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难题,最终助力正旭科技成功取得股转系统的批复函件。

 

正旭科技作为一家军工类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范围涉及石膏型熔模制造、3D技术开发与应用、精密机械加工等领域。被重组公司同属于模具制造业,经营范围涉及模具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机械加工等领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正旭科技将实现生产规模、产品品种、技术实力及客户资源等全方位提升,有助于大幅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未来,大成也将继续秉承“志存高远 海纳百川 跬步千里 共铸大成”的核心文化理念与勤勉尽责地最大限度维护客户利益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全面、到位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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