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事务所助力某国家大基金顺利退出内蒙古自治区某存量PPP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4.17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文)和《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84号)的发布实施为存量PPP项目处置提供了政策依据。实践中,客户需要专业律师结合各项目的背景、客观情况,设计具体的PPP项目退出路径,确保退出合法合规。近日,大成律师事务所项目团队助力某国家大基金,借助政府方筹措资金到位的机遇,快速响应并配合客户形成以统筹其他渠道资金受让项目公司股权以及做项目资本金的具体退出方案,最终实现客户退出内蒙古自治区某存量PPP项目。

 

大成律师事务所在该项目中担任法律顾问,由高级合伙人黄华珍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黄轩辕律师、邓莉君律师为主办律师,全程为本项目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包括交易结构设计和退出方案论证、起草及审阅核心交易文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等。项目团队依托在特许经营、政府投资项目、私募基金投资等领域的深厚专业积淀,全面核查并有效化解项目法律合规风险,为客户顺利退出存量PPP项目提供了坚实法律支撑。

 

未来,大成将继续发挥其在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优势,致力于为客户的战略布局与业务创新提供前瞻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助力其长远发展与价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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