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草案》——新金融法视野下的资管合规升级”专题培训活动在京圆满举办

发布时间: 2026.04.30

2026年4月29日下午,“《金融法草案》——新金融法视野下的资管合规升级”专题培训活动在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北京资产管理协会与大成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大成北京总所金融专业组、北京总所金融行业组承办,大成金融专业委员会、金融行业委员会支持。活动特邀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出席,来自北京资产管理协会会员单位及大成律师事务所六十余位嘉宾到场参会,覆盖协会会员单位三十余家。

 

图/刘韬律师

 

活动伊始,与会嘉宾在大成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参观了事务所的办公环境及信息化系统。大成作为国内领先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其在金融领域的深厚积淀与数智化建设给嘉宾们留下了深刻印象。随后,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总所金融行业组联合负责人刘韬律师担任主持人,宣布活动正式开始。

 

图/王立宏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王立宏在致辞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的发布是中国金融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涵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广泛领域,对金融机构准入、产品开发、服务规范及监管责任作出了系统性规定。这部法律的出台,既是对过去二十年金融发展经验的总结,也为未来金融从业者确立了明确的行为规范。他期待通过今天的交流,能够帮助各方理清新金融法框架下的发展思路。

 

图/崔青筠秘书长

 

北京资产管理协会秘书长崔青筠在致辞中指出,金融法的制定是我国金融治理体系迈向系统化、法治化、现代化的关键一步,与资管机构的日常经营和战略发展息息相关。她强调,精准把握金融法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主动适配监管新态势,是当前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协会将继续做好会员机构的“同行者”“连接者”和“赋能者”,在政策传导、行业交流等方面持续发力,助力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图/吴立北律师

 

主题分享环节,大成北京总所金融专业组/行业组负责人吴立北律师以《〈金融法(草案)〉核心内容解读》为题,系统梳理了草案的立法背景与制度架构。他指出,草案是我国金融领域第一部“管总”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标志着从“分业监管到全覆盖监管”的金融监管体系转型。草案实现了对全部金融机构、全部金融活动及金融业务的全覆盖监管,构建涵盖货币、外汇、股票、债券、票据、黄金、期货和衍生品等在内的“金融大市场”,并将前述各类市场的参与主体和活动纳入监管,彻底改写以“持牌机构为核心”的传统逻辑。该法的颁布将成为中国金融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

 

吴律师进一步拆解了草案“主体—行为—监管—救济”的完整闭环结构,并重点分析了金融机构、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处置等核心章节。他强调,草案创新性地提出并解决了金融风险处置过程中的难点和痛点问题,明确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工;允许在风险处置中豁免公司法部分规定,如豁免适用股东会(董事会)批准、债权人同意、信息披露及禁止性交易等相关规定;同时建立与司法程序的有序衔接机制,如集中管辖、中止民事执行程序等。这些制度设计对资管机构的合规体系将带来深远影响,为行业应对未来监管升级提供了清晰的法律前瞻与实务指引。

 

图/李征律师

 

随后,大成北京总所合伙人李征律师从重点条文解读视角出发,围绕全覆盖监管、股东及实控人立体约束、穿透式调查与兜底监管机制、风险处置及法律责任体系五个维度进行了实务分享。他结合经办的风险处置典型案例,生动阐释了金融法草案对金融机构运营逻辑的重塑,并提示与会机构关注新规带来的合规挑战。李律师提出,草案确立的全覆盖监管原则、股东穿透问责机制、强力调查权授权、全流程风险处置程序和严格法律责任体系,共同构成一套逻辑自洽的现代金融法治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在经营理念、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方式上实现实质性转变。他建议各机构趁草案征求意见窗口期,结合自身实际提前规划,尽早启动合规体系的系统性升级工作。

 

图/圆桌对话环节:左起依次为张刚(主持人)、任晓伟、赵宏伟、高聪伟

 

茶歇交流后,活动进入圆桌对话环节。由大成北京总所高级合伙人张刚律师主持,邀请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任晓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穗甬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赵宏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裁高聪伟担任对话嘉宾。嘉宾们围绕“金融法草案对不同资管机构的差异化影响与共性挑战”展开深入对话。

 

任晓伟结合其监管、公募基金及券商资管的多重背景,指出金融法草案将过去散落于各行业的监管规则统一起来,实现了“书同文、车同轨”,对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赵宏伟从地方AMC视角出发,分享了个贷不良资产处置中的问题,强调金融法草案所体现的“人民性”与合规导向将推动行业良性出清。高聪伟聚焦投资者权益保护,提出金融机构应将保护工作从“执行监管要求”内化为“业务自觉行动”,并善用金融科技赋能合规管理。

 

张刚律师在总结圆桌讨论时表示,金融法草案不是一部“创新之法”,而是一部“沉淀之法”,沉淀的是资管新规以来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在风险防控一线的经验总结,以及最终形成共识的治理经验。他同时提醒与会者关注法币新形态、数字资产崛起等底层变化,保持对下一个金融世界的谦卑与警觉。

 

图/部分与会人员合影

 

本次活动通过法律专家与资管机构的深度对话,切实提升了参会者对金融法草案的理解和对未来合规升级的认知。未来,大成律师事务所将继续携手行业协会,推动金融法治建设与资管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客户提供更加综合、前瞻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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