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1日,由大成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大成北京总所资本市场专业组、大成北京总所资本市场行业组及大成北京总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的“AI企业资本市场路径及出海合规”专题分享活动在大成北京总所成功举行。本次活动围绕近期市场热议的案例,聚焦人工智能产业全球化发展背景下的核心法律议题。

图/刘婧律师
会议由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联合牵头人/秘书长、大成北京总所资本市场专业组联合负责人、大成北京总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婧律师主持。

图/李寿双律师
活动伊始,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董事局副主席、大成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联合牵头人、大成北京总所资本市场专业组联合负责人、大成北京总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李寿双律师发表致辞。李律师指出,AI企业及其产业链是当前资本市场上最亮眼的赛道之一。他强调,面对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律师应具备政策洞见,顺应时势需求,坚守合规底线,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前瞻性的资本市场路径与法律合规服务。

图/罗露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露律师以《AI企业融资及出海架构》为题,系统梳理AI企业出海涉及的关键法律问题,包括ODI备案、资金出境、技术进出口监管等方面的境内合规评估,基于外资准入、行业监管、公司治理、退出路径等角度的目的国法律环境扫描,以及直接投资、持股平台、复杂信托或基金嵌入等多种权益架构设计的路径,并对不同方案的适用场景、优势与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比较。

图/张芃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成一带一路建设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张芃律师以《当AI企业遇上国家安全审查:中、美、欧规则比较与跨境交易应对》为题,围绕中国、美国及欧盟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系统比较了相关制度的发展沿革、适用范围、审查重点及最新监管趋势。张芃律师指出,在当下地缘政治博弈加剧的背景下,投资安全审查、出口管制、数据合规等已逐步形成联动,AI企业出海时有必要将监管风险纳入交易设计考量。

图/周燕丽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西城分所合伙人周燕丽律师以《AI企业技术出海合规》为题,详细介绍了技术出海的定义及主要形式,包括技术许可与转让、技术作价出资、产品出口、跨境研发合作、主体迁移及人员流动等,并结合不同场景梳理了相应的合规边界与监管红线。她重点解读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中涉及AI领域的条目,强调AI企业在推进技术出海过程中,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建立持续性的合规体检机制,并根据业务实质及时履行备案、许可等监管程序。

图/朱碧云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碧云律师以《AI企业出海的数据合规》为题,结合AI修图软件、AI制药平台、具身智能机器人等实际案例,深入剖析AI企业出海将面临的数据出境问题与相应合规路径,对数据出境监管框架进行全景式梳理。朱碧云律师进一步指出,AI企业出海的数据合规工作具有动态性和全局性,不能仅视为单一的技术或法律问题,企业与律师应在监管规则不断变化的环境中提升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持续跟踪合规要求变化,将数据合规贯穿于产品设计、业务运营和跨境交易全过程。

图/刘红梅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红梅律师以《AI企业需关注的管制制裁与反向CFIUS规则》为题,着重分析美国近期针对中国AI企业的管制动作及中国的反制措施。刘红梅律师提示,AI企业需动态关注境内外监管政策与合规要求,面对疑难问题应自主研判并提前与监管机关沟通;同时,在中美管制规则可能存在冲突的情形下,AI企业需统筹识别适用规则、合规义务及潜在风险等。

图/圆桌讨论环节
圆桌讨论环节由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婧律师主持。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露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芃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红梅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岩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瑶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西城分所合伙人罗乐月律师聚焦“AI企业融资、架构、出海及并购的合规要点”这一议题,围绕AI企业估值逻辑、技术迭代风险、国资基金投资红筹架构企业的特殊性、Manus事件与反向CFIUS规则以及AI领域并购交易的前景等热点话题展开了多维度的讨论。
本次研讨会内容紧贴实务与热点,兼具专业深度与现实关切,为更好地服务AI企业客户、护航AI企业合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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