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 高级合伙人
地点:长春
电话:0431-81802906
邮箱:wang.zhe@dentons.cn
  • 争议解决
  • 合规与风险控制
  • 破产重整与清算
  • 公司与并购重组
  • 工作语言:
  • 中文

个人简介

王哲律师,于2008年9月至今担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社会职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吉林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顾问、长春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工作实绩:二十几年来办理了2000多件刑事、民事、经济诉讼案件与非诉讼案件,挽回1000多亿元经济损失。主要有: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银行总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2.93亿存款纠纷案;新疆星美石油管道有限公司7.7亿贷款纠纷、债务重组、破产收购和解案;龙翔集团收购盛世集团40亿并购案;长春长生疫苗案后续处置工作小组法律顾问。
学术成果:《法律职业伦理学之向性与实践—以法官职业为视角的研究》,《2009年吉林大学科研基金项目》;《论如何处理合伙人关系》被“东北三省律师论坛”评为一等奖。
荣获记录: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最美律师候选人、吉林省人民政府优秀法律顾问、吉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吉林省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二等功”、吉林省优秀律师、吉林省司法系统“律师业务能手”、吉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长春市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兵、长春市优秀共产党员、长春市首批政法杰出人才、长春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2012年度长春市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楷模、长春市优秀律师、长春市十大优秀法律顾问、长春市十佳优秀仲裁员、长春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模范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教育背景

  • 吉林大学法学本科学士(1988 ~ 1992)
  • 吉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硕士(1997 ~ 2000)
  • 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博士(2001 ~ 2006)

专业资质

  • 中国执业律师

工作经历

  •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高级合伙人、主任(2008 ~ 至今)
  • 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创始合伙人、主任(2005 ~ 2008)
  • 吉林佳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1998 ~ 2005)
  • 吉林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处长(1993 ~ 1998)
  • 吉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吉吉林省利用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991 ~ 1993)
  • 吉林省物资学校经济法教研部教师、党委干事(1987 ~ 1991)

荣誉奖项

  • 全国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8年)
  •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
  • 律师业务能手,吉林省司法厅(2011年)
  • 吉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中共吉林省委(2016年)
  • 2013-2017年度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吉林省法学会(2018年)
  • 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律师,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2021年)
  • 最美党员律师,中国吉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2017年)
  • 吉林省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二等功,吉林省司法厅(2019年)
  • 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2018年)
  • 吉林省优秀律师,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2019年)
  • 2013-2018年度突出贡献律师,长春市律师协会(2019年)

代表业绩

长春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聘请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我们在伊通县现场踏查为期一个月,多方走访包括工商局、税务局、当地法院,查阅目标公司组织架构、主体资格、重大资产、重大债权债务、重要合同、劳动人事、诉讼及刑事处罚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在整理资料后,我们团队进行深入研究并出具详细的尽职调查报告,帮助客户更加了解目标公司的全方面状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是一家事业单位,具有管理长春高新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职责,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项目建设。由于所有项目具有公益性质,涉及国有投资资金,因此正确使用国家资金非常重要,尤其是建设项目建设中资金使用和最终项目结算程序需要严格把关。在服务的近十年间,我们参与了500余次会议,办理了60余件单独的诉讼案件,涉及资金100亿余元。为企业有效控制国有资金使用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赢得了客户的好评。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第一家大型国有控股森工企业,是中国四大森工集团之一,吉林森工集团现有子公司40户,其中全资子公司12户。我们帮助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合并重整案件,并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作为森工旗下五家“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我们全面接管这些企业,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并重点关注对破产财产的估价及合理分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上市公司长生生物的全资子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宣告破产,审计后资产总额3,158,097,840.00元,负债总额9,822,019,168.06元,由我方担任破产管理人。目前,已召开5次债权人会议,财产价格变动方案和财产分配方案已获法院批准。大部分破产财产也被变价出售。长生公司的社会影响很大,我们从自2019年6月27日起接手,与公司精诚合作,认真细致地处理了这起破产案件,目前剩余债务仍在处理中。

社会职务

  •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大代表
  • 长春市人民政府 长春市人大代表
  • 吉林省律师协会 第九届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
  • 吉林省律师协会 第十届吉林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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