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静静 高级合伙人
地点:上海
电话:021-58785888
邮箱:jingjing.wu@dentons.cn
  • 金融
  • 资本市场
  • 争议解决
  • 破产重整与清算
  • 工作语言:
  • 中文

个人简介

自1998年起作为律师执业至今,现任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 -大成中国区航空航天业务领头人 -大成上海分所航空航天行业领头人 -大成中国区金融专业带头人 -大成中国区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专业带头人 -大成上海分所金融行业负责人 -大成中国区第一、第二届监委会委员 -大成中国区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理事 -大成律师事务所证券内核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 -民建上海市委监督委员会委员 -民建上海市委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律师委员会执行主任 -民建浦东新区区委委员 -中国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民航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三板、债项内核专家

吴律师深耕金融领域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多年,在航空、航运资产融资、资本市场、争议解决、不良资产处置、跨境并购领域颇有建树。 吴律师尤其在航空金融和航运金融领域具有极强的专业能力,成绩斐然。十多年来,吴律师牵头的团队已为多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银行系统的金融租赁公司、商务部系统的租赁公司及大型航空公司超过500架飞机的境内及跨境交易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涉及飞机的购买、融资租赁、经营租赁、预付款融资、交机融资、再融资和资产包转让、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 吴静静律师参与过的船舶金融项目包括新造船融资、二手船融资,其中主要交易模式有商业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吴静静律师以融资租赁交易模式为业务核心,作为各类租赁公司的中方律师,协助多家租赁公司完成多起金额巨大的船舶融资租赁项目,涉及约100艘船舶。 在融资领域,吴静静律师亦有着丰富的经验,服务领域包括:资产证券化、境内外银团贷款、境内外银行贷款及担保/跨境担保、银团保理、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股权融资;境内外美元、欧元、人民币债券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近年来,吴静静律师率团队服务银团贷款项目超过150亿人民币;为大型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先后发行了总金额超过600亿人民币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自贸区债务融资工具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作为发行人或券商境内律师,为多家央企、地方国企累计80亿美元的美元债、欧元债境外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项目合作方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星展银行、中信国际、东亚银行等30多家金融机构。 吴律师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亦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娴熟的办案技巧。自1998年开始吴律师就为多家大型国有、民营企业的金融、保险、股权、合同等各类型民商事纠纷的诉讼仲裁项目提供专业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处理过许多法律关系复杂、金额巨大诉讼纠纷,为客户避免巨额损失。吴律师熟悉多种争议解决途径的关键逻辑及解决思路,能够深刻理解客户需求,运用全局视野,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质量、高效率的争议解决方案。吴律师在多地各中高级法院办理过多起民商事纠纷案件。处理过大量案情复杂、数额巨大的诉讼、仲裁案件,为客户挽回了超过50亿的损失。 吴律师还从事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不良资产处置与债务重组、不良资产项目兼并与收购等法律服务多年,参与多起破产清算和重整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在长期的法律服务中,吴律师不仅展现了个人精湛的业务水准,更是深受同行认可,获奖无数。最为亮眼的当属其连续三次分别上榜钱伯斯全球法律指南和大中华区法律指南航空金融领域,并在2024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航空金融领域上升为业界贤达。此外,她还入选“2023年度LEGALBAND客户首选:中国女律师15强”、 The Legal 500 “2024年度大中华地区特别推荐律师”,以及获得IFLR1000“女性领军人物”、“高度推荐律师”等称号,在行业中保持着优势竞争力。

教育背景

  • 复旦大学法律研究生法学硕士(2002 ~ 2004)

工作经历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8 ~ 至今)

荣誉奖项

  • 《钱伯斯全球法律指南2024》航空金融领域“业界贤达”,钱伯斯( Chambers and Partners )(2024年)
  • 《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2024》航空金融领域“业界贤达”,钱伯斯( Chambers and Partners )(2024年)
  • 上榜The Legal 500 2024年度大中华地区特别推荐律师榜单,上榜领域为“海商海事”,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2024年)
  • 入选“2023年度LEGALBAND客户首选:中国女律师15强”,LEGALBAND(2023年)
  • 上榜IFLR1000女性领军人物榜单,IFLR1000(2023年)
  • 入选IFLR1000 2024年度亚太榜单“资本市场:债券、资产融资”领域高度推荐律师,IFLR1000(2024年)
  • 荣登“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2023年度中国地区榜单,上榜业务领域为“海商海事”,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2023年)
  • 入选IFLR1000 2023年度榜单,上榜业务领域为:资本市场:债务、资产融资,IFLR1000(2023年)
  • 入选“IFLR1000 2022女性领军人物指南”(IFLR1000 Women Leaders 2022),IFLR1000(2022年)
  • 上榜钱伯斯( Chambers and Partners )全球、大中华区榜单航空金融领域“Band 2推荐律师,钱伯斯( Chambers and Partners )(2023年)
  • 上榜《钱伯斯全球指南2022》“Band 2推荐律师”,钱伯斯( Chambers and Partners )(2022年)
  • 上榜《2022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Band 2推荐律师”,钱伯斯( Chambers and Partners )(2022年)
  • 获选2021ALB中国区域市场法律大奖—“年度沿海地区女性律师大奖”,ALB(2021年)
  • 吴静静律师牵头的大成航空金融团队被《商法》杂志评选为卓越律所大奖2021之“航空卓越律所”,《商法》(2021年)
  • 上榜钱伯斯( Chambers and Partners )全球榜单航空金融领域 “Band 3 推荐律师”,钱伯斯( Chambers and Partners )(2021年)
  • 上榜钱伯斯( Chambers and Partners )2021亚太指南部分榜单航空金融领域“Band 3 推荐律师”,钱伯斯( Chambers and Partners )(2021年)
  • 2021年度“Leading Lawyer-Highly Regarded”领先律师-高度受敬等级,IFLR1000(2021年)
  • IFLR1000 2020年度“Leading Lawyer-Highly Regarded”领先律师-高度受敬等级,IFLR1000(2020年)
  • 获选汤森•路透ALB China Client Choice Lawyers 客户首选律师,ALB(2019年)
  • 承办的关于两架A380飞机的跨境再融资项目荣获《商法》杂志2017年度杰出交易奖,《商法》(2017年)
  • 承办的关于两架A380飞机的跨境再融资项目荣获APAC Overall Deal of the YearAviation 100 Asia-Pacific Awards 2017颁发的APAC Overall Deal of the Year大奖,APAC Overall Deal of the YearAviation 100 Asia-Pacific Awards 2017(2017年)
  • 承办的飞机跨境融资租赁交易荣获《商法》杂志2015年度杰出交易大奖,《商法》(2015年)
  • “2019年度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妇联(2019年)

代表业绩

2015年,吴静静律师代表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参与EDC(加拿大出口发展银行)的直接融资以及与庞巴迪公司、华夏航空的融资租赁项目。该项目开创了中国境内租赁主体直接从境外出口信贷机构获得飞机项目融资的先河,被评为《商法》杂志(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2015年度杰出交易奖。

2017年,吴静静律师为某金融租赁公司两架客机向东方汇理银行、韩国发展银行再融资提供的法律服务项目,被《商法》杂志评选为2017年度的杰出交易奖。

2021年作为某金融租赁公司的牵头律师,牵头美国佐治亚州、美国犹他州、BVI、香港在内的多家境外国际律所全力助力其与某银行天津分行落地全国首单公务机离岸租赁再融资项目,促进该金融租赁公司飞机租赁业务发展上的又一重大突破。

参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某国内航空公司的飞机融资租赁项目,涉及标的飞机30架,业务金额约17亿美元,创下了客户与单个航空公司的合作之最。

为某金融租赁公司和某银行就四架空客飞机开展境内美元抵押贷款项目,以及就一架由亚联公务托管公务机开展离岸租赁融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系国内首例公务机融资项目。

代理交行某境外分行作为贷款人开展9000万美元的融资贷款,并就其名下两艘船舶开展抵押融资项目,代表贷款人担任牵头律师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多次为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发行美元永续债、欧元债以及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行自贸区人民币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租赁予土耳其航空的九架飞机与境内某政策性银行开展抵押融资贷款项目担任牵头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代理上海某公司收购某资产管理公司价值21亿人民币不良资产项目。

担任三盛宏业旗下世方建筑破产管理人。

为境内某金融租赁公司就四艘货船与马来亚银行开展一亿美元流贷及抵押融资项目(涉及中国、英国、香港及马绍尔等多个法域),担任牵头律师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境内某金融租赁公司就四艘油船与法国巴黎银行作为贷款人开展五千万美元循环贷款及抵押融资项目(涉及中国、英国、香港及马绍尔等多个法域),担任牵头律师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

  • 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 第十二届法制委员会委员
  • 民建上海市委监督委员会 第十四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
  • 民建上海市委 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律师委员会执行主任
  • 民建浦东新区 区委委员
  • 中国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 理事
  • 中国民航大学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
  •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三板、债项内核专家
  • 浦东新区纪委监委 特邀监察员
  • 上海市中青年知识分子联谊会 常务理事
  • 上海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 理事

学术成果

  • P2P在中国异化之下的监管模式建议 公众号大成律师事务所
  • 融资租赁商事争议的特点和法律实践 公众号大成上海办公室
  • 浅谈飞机融资租赁行业中飞机的“成熟度” 公众号大成上海办公室
  • 飞机经营租赁探讨——典型经营性租赁实例分析 公众号大成上海办公室
  • 从中国民用航空器办理美国补充型号认可证程序谈中美《适航实施程序》(IPA)的意义 公众号大成上海办公室
  • 飞机预付款融资与再融资实务操作简析 公众号大成上海办公室
  • 境内融资租赁业务外汇政策解析 公众号大成上海办公室
  • 自贸区或海关特殊监管区融资租赁业务解析 公众号大成上海办公室
  • 低成本航空融资方略——融资租赁与特殊减免税结构的运用 公众号大成上海办公室
  • 承租人违约或破产情形下出租人的飞机取回权——新冠疫情下再思考 公众号大成上海办公室
  • 非金融机构受让金融不良债权之《海南纪要》“止息规则”相关问题研究 公众号大成上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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