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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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dayong.liu@dentons.cn
刘大勇律师是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资深合伙人。曾任国家公务员,后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法学研究。具有中国律师资格和工程师职称,中国法学会会员。
刘大勇律师善于运用专业知识结合多种资源,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专注于重大、疑难的民商事、刑事案件及公司法律等领域。刘大勇律师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以及跨行业解决问题的视野,在客户中享有良好口碑。
服务过的代表性客户: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某中心及所属多家企业、中国航天三院及所属航星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全国妇联、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隆力奇科技股份公司、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壳牌石油(北京)公司、皓欧(瑞士)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新加坡Singapore Smartshare Fundation Ltd.等。
曾长期担任新华联集团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常年法律顾问。
曾担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某中心、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所属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为国防工业科技成果长三角区域转化中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基于对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研究,为北京多家科技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东方资产公司与华晨宝马公司就北京丰台某不动产提供资产并购专项服务。
瑞士皓欧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某公司多个专利无效。
某六福珠宝品牌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某市政府与吴立明公司长达十年的工程管理行政强制纠纷案,为委托人获得全部诉请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的邓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蒙古的工程机械买卖合同二审及重审案,该案属工程机械行业标杆性案件。
黄某与某地方政府长达十年的建设工程款纠纷案,为该案撰写的报告获中纪委批示和督办。
中建某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一亿余元。
受中建五局委托,为四位农民工涉嫌妨碍公务罪辩护,四人分别免于刑事处罚或缓刑。
姚某某(湖南城建某公司)案,姚某免于刑事处罚。
刘某某破坏(京东科技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为其取保候审后,仅缓刑。
受贵阳王某校长委托,为其自诉李某某诽谤罪,最终李某某被判有罪。
谢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谢某某在海外有赌场营业执照,国内涉案金额十余亿元。
陈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与深圳所同事合作),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
为崔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成功进行无罪辩护,该案涉及数字货币价值数千万元人民币,最后以撤销案件结案。
为周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成功进行无罪辩护,周某某系湖南省纪委副厅级干部,最后湖南省纪委仅对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北京致明德公司法人代表邹某全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邹某全取保候审后获无罪。
受江苏隆力奇集团公司(该公司有直销牌照)委托,为经销商张某川组织领导传销案辩护,获减轻处罚。
受浙江三生集团公司委托(该公司有直销牌照),为珠海退休的原处长李某、澳门潘某等六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做无罪辩护,六人皆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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