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上海
电话:021-58785888
邮箱:jiacai.tan@dentons.cn
谭家才律师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20余年,专注于跨境诉讼与国际仲裁、跨境投资与贸易、合规与风险控制等业务领域。客户涵盖生命科学与医药卫生、工业互联制造、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含 PPP )、能源、金融等行业。主编《涉外争议法律实务》并在法律出版社出版。
谭家才律师同时兼任上海政法学院东盟比较法中心主任、客座教授、校外硕士导师、上海仲裁委员仲裁员、唐山仲裁委员会以及哈尔滨仲裁员。曾作为法律领域专家代表,受邀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金司举办的 PPP 融资政策专家研讨。
谭家才律师提供服务的客户从科技型公司到世界财富500强企业,代表性客户: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先锋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达能亚太(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56)、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97)、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泰国Thaifoods Group PCL、泰国Sri Trang Gloves (Thailand)、泰国Nadasri Co., Ltd、马来西亚Lodging Management (Labuan) Limited、菲律宾Remington Industrial Sales Corporation、新加坡H&C S Holdings PTE. Ltd、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23)等。
代理泰国某公司诉中国某公司就跨境并购及境外股权投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为瑞士某公司就境外四家公司的涉及9个法域跨境并购及境外股权投资纠纷提供诉讼策略分析及诉前解调法律服务
代表某政策性保险公司,就其多个海外债权追偿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代理香港某公司诉英国某公司就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某上市公司为其与斯里兰卡公司就国际货物买卖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某上市公司为其与斯里兰卡公司就国际货物买卖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马来西亚某公司为其与三亚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案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利嘉实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其与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利嘉(福建)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国航油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与壳牌(中国)有限公司就津国油公司并购事宜提供服务
为某集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及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的公司债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研究设计院,为其与瑞典Marine Jet Power AB设立中外合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某上市公司为其对印度、越南、巴基斯坦以及伊朗合作伙伴尽职调查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某集团公司,为其加拿大、BVI以及香港控股股东核查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某上市公司为其在印度设立子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某公司全球首个及第二个手机游戏中心落户中国提供法律服务
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与美国西屋公司间关于AP1000核电技术的国际转让与许可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受某国有企业委托,在“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就核能源战略及核电技术的转让与许可提供法律意见
为国家核电与L-3 COMMUNICATIONSMAPPS INC公司的大型涉外计算机设计软件应用合作项目提供法律支持服务
代表某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就其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某上市公司为其在美国、印度设立子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代表某上市公司,为其内部合规体系建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代表某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为其网络舆论净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代表某500强企业,为其商标使用是否违反商标法及广告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代表某500强企业,为其跨境电商交易合同模板的起草与审核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某500强企业,为其工商登记合规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代表某上市公司,为其审查技术许可合同和谈判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代表某医疗器械公司,为其医疗用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合规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代表某500强企业,为其向海关咨询产品归类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代表某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其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协议书合法合规问题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代表某500强企业,为其向新分销方案中物流费回收方案的法律风险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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