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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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哲,男,汉族,法学硕士,200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10月从检察院辞职后加盟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大成南宁的前身),历任律师助理、专职律师、合伙人,主要执业方向为金融投资、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税务行政诉讼及非诉事务,在主要执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曾任或现任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广西国税局税务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广西电网公司、中稀广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地产广西公司、新希望地产广西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农投集团有限公司、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钦州临海投资有限公司、桂林中淅建设有限公司、桂林聚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等。
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平铝集团金融贷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代理原告),起诉金额约20.6亿元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诉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原告),起诉金额约3.9亿元
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江宇房地产公司金融贷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代理原告),起诉金额约3.8亿元
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梧州永泰矿业公司金融贷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代理原告),起诉金额约1.5亿元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诉广西玉海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原告),起诉金额约4500万元
贵州云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代理被告),被诉金额约4000万元
黑龙江鼎恒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诉广西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被告),被诉金额约3200万元
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广西先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原告),起诉金额约1800万元
吴保华诉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被告),被诉金额约1600万元
广西千隆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铝广西国盛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被告),被诉金额约1500万元
广西南宁建城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安能集团科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被告),被诉金额约1200万元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区税务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被告),被诉金额约1100万元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诉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原告),起诉金额约1000万元
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5亿企业债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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