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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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举,男,1971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河南大学法律硕士,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洛阳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洛阳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党代表、河南省第十次党代会党代表,洛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洛阳市仲裁委委员、仲裁员。洛阳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单晶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河南省律师协会分管工作: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不良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律师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县域律师工作委员会。
近期荣誉:
2015年7月被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聘为洛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届立法顾问;2016年荣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2016年被中共河南省委司法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聘任为第一届河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非常任委员;2017年2月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13-2016年度河南省优秀刑辩律师”称号;2017年6月被中共洛阳市委聘请为中共洛阳市委法律顾问。2021年3月被洛阳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聘为“洛阳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特约观察员”;2021年5月被中共洛阳市委聘为“第二届中共洛阳市委法律顾问”。
出版专著:
《企业合规总论》,2022年6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主要事迹:
1、在中央主要领导批示的被誉为“全国扫黑第一案”标杆式案例、教科书式案例:洛宁狄治民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代理第一被告狄治民,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2、办理江总书记亲自批示的震惊全国的洛阳“12•29”电子游戏厅特大杀人焚尸案(该案由中央电视台庭审直播)。
3、办理洛阳市东都商厦“12•25特大火灾事故”案(遇难者309人);通过非诉讼代理使这起震惊世界的特大火灾事故案得到了妥善处理,凸显了律师的作用,树立了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4、办理“中华民工第一人”王凤兴诉郑州银基商贸城名誉侵权案(该案由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播出);
5、在国企改革、改制方面:曾负责洛阳市近四十家的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工作。涉及洛阳市粮食系统、医疗系统、商业系统、工业系统,还被外地市法院指定为破产管理人,主持了三门峡、渑池水泥厂、仰韶酒厂破产清算工作,共安置职工2万余人,支付安置费用20亿多元,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
6、在市场化破产方面参与办理的案例有: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被入选最高法院第一批十大经典案例;被誉为清算式重整第一案的洛阳矿业集团纳米高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央企豫西新华水利水电破产清算案;上市公司河南银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洛阳黄河水泥集团、洛阳东城热电厂破产,河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破产改制、洛阳华亨公司等一百多家破产改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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