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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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冰,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共深圳分所第二届纪委委员,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协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龙岗区、深汕合作区检察院现任听证员,2021年深圳分所优秀刑事律师,2022年大成刑委会优秀青年刑辩律师,2023年深圳分所最佳刑辩案例,2024年深圳分所最佳无罪辩护案例,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优秀法律服务案例。从律前有湖南、深圳十七年公安经历,荣获集体二等功、个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市局嘉奖若干、“社区卫士”铜质勋章一枚等。2019年1月从律后,实现轻判、缓刑、不捕、酌定、法定、存疑不诉、撤回起诉、解除取保、终止侦查、撤案、无罪、国赔等“全满贯”,数起案件辩护效果佳,获赠锦旗、感谢信若干。
办理无罪案件简介: 1.谭某某组织考试作弊案(公安部督办,武汉某地公安主办):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谭某某组织的考试并非法律所规定的考试”这一观点,2019年10月22日谭某某获法定不起诉,当事人获释后亲赠感谢信。 2.董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A公司(系国内首家A股网络游戏行业上市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业务总监董某某于2020年7月31日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浙江某地公安局刑拘,辩护人克服案件涉及某著名搜索引擎公司、舆论压力极大等不利因素,经依法、积极、有效辩护,董刑拘后第34天(2020年9月4日)被取保;2020年10月20日被移送审查起诉,2021年6月11日,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3.骆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此案经西南某地公安趋利性执法,当事人先后被刑拘、取保并移送审查起诉,辩护人数赴西南某地调查取证,陆续搜集3000多页证据,六易其稿形成数千言法律意见书,数度与检方电话及当面沟通;检方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认定本案无充分证据证实骆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完全采纳辩护人观点,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2022年1月4日收到不起诉决定书! 4.桂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深圳某区公安分局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12月22日刑拘,经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供有效证据,26日内(2022年1月18日)取保;经持续反馈法律意见、提供合法交易凭证,2023年1月9日解除取保、终止侦查、实现无罪辩护目标。 5.黄某某破坏生产经营案:侦查阶段依法调查取证,呈现经济纠纷本质,2022年8月顺利实现30天取保,2023年8月解除取保终止侦查,实现无罪辩护目标。 6.廖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根据公安部下发线索并协调粤、川两地警方两百以上警力,南粤某市公安局“超级签”专案组于2022年11月8日赴成都、广州、深圳等地,协同当地警力抓捕利用苹果手机“超级签”技术结合网络游戏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某牛”游戏公司(成都总公司,广州等地子公司)人员以及相关上下线,抓捕近百人,刑拘近七十人,查封冻结涉案金额数亿元,扣押涉案物品一批。廖某某(工作室有成员十余人)作为公司最大的游戏研发合作对象(合作时间2021年5月至案发),因诈骗共同犯罪嫌疑在统一行动被抓捕并于次日被刑拘。2022年11月10日刘冰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克服疫情带来的办案困难,顶住部督案件压力,坚持全面调查取证,最终在37日内实现检察院证据不足不批捕取保候审,358日内无罪辩护成功,公安机关于2023年12月9日正式解除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7.深圳南山某某通互联网公司、深圳光明某某智能公司、深圳龙华某某马互联网公司及相关员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有效辩护及合规指导,山东某地检察院于2023年12月依法对相关单位及个人作出合规不起诉决定。 8.张某某诈骗案(八旬港商涉数百亿民族资产解冻案):2011年至2013年期间,陈某某、赵某某、刘某某、李某某等人利用民族资产解冻骗局诈骗数百亿,深圳某企业李某某于2013年报案至深圳某区公安分局(案件已于2014年由深圳、广东两级法院定罪量刑);港商陈某某因替人签署背书协议、自称某民国将领后代等因素被办理网逃;2022年5月21日张某某从香港入境大陆后在某口岸被缉捕,因身体、疫情等因素于次日被办理取保;因涉案资金巨大,八旬港商张某某于2023年3月21日被深圳某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并被送看守所羁押;2023年5月16日被移送深圳某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当事人及辩护人自始至终辩称张无罪;阅卷后更是有针对性调查取证,提交多份无罪书证,制作多份调查笔录;案件经一退、二退、精神病鉴定、鉴定后再次移送,辩护人提交三轮无罪意见,进行两次取保申请,提交五十余份能够充分证实当事人无罪、案件存在众多合理怀疑无法排除的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2024年1月19日,经检委会集体讨论,终于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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