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文 合伙人(待备案)
地点:南京
电话:025-83755114
邮箱:siwen.liu@dentons.cn
  • 争议解决
  • 劳动与人力资源
  • 政府公共政策与国资运营监管
  • 刑事
  • 工作语言:
  • 中文
  • 英文

个人简介

刘思文律师从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二级律师。曾在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执业20年,担任副主任、管理合伙人。2024年6月转入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目前担任合伙人及争议解决部中国区理事。在社会职务方面,现为南京市律师协会建邺分会副会长、南京市律协第九届监事委员会监事、江苏省律师协会劳动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劳动与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并入选江苏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同时担任苏州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南京市法学会企业合规研究会理事、江苏省博士后协会理事。
刘律师为多家世界500强、大型国有控股集团、高等院校、政府机关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如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公司、塞拉尼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航天航空大学、东南大学、江苏农垦集团、江苏盐业集团等。这些客户的共性需求在于:快速响应突发争议、系统性防范合规风险,以及在复杂的诉讼环境中获得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刘律师能理解客户需求,快速响应及反馈沟通,能与客户建立长期信赖关系,为多个客户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时间均在十年以上。刘律师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荣获名律堂&法佬汇客户慧选律师称号,2025年度荣登LegalOne实务先锋45强优质客户顾问榜单。
由于刘律师在劳动争议仲裁方面的多年经验及兼职仲裁员身份,在为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作为行业专家多次参与劳动立法工作,先后参与《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和修改,主办《失业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风险评估项目,担任《关于规范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评审等工作,获得行业内部的较高评价。
刘律师的核心专长集中在商事合同争议解决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领域,擅长为客户解决处理疑难案件。多年的出庭经验,始终秉承细节决定成败的诉讼理念,认真研判和分析每一件证据和法律风险点,为客户提供多重解决路径。刘思文律师作为一名擅长人力资源管理的律师,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与企业建立较为紧密的日常管理关系,公司在合规管理及经济纠纷等问题发生时,出于信赖,第一时间会选择刘律师继续解决争议,从而达到与客户长时间、多领域的紧密合作。近年来随着国内高等院校聘用外籍教授的日益增多,而多数高校对于外籍人员的劳动用工的法律政策却并不了解,导致双方发生争议纠纷时有发生。刘律师在为高校代理的与某德裔教授劳动纠纷案中,涉及外籍人员能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合同到期后在任期内申请的国家项目的资金报销及文章出版,是否有构成新的劳动关系等新型劳动争议,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2023年十佳劳动案例。
由于为两家世界级化工企业有超过15年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刘律师深耕化工行业,专注化工环保合规、危废处置争议解决、化工企业供应链管理、合资化工企业劳资关系优化等方面,对于如何有针对性的为化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有自己的心得。在化工行业面临“双碳”目标与安全环保高压并行的时代,法律合规不仅是底线,更是企业生存的命脉。刘律师深谙化工生产流程与环保监管逻辑,帮助企业厘清产废单位与处置单位的责任边界,有效降低刑事及行政处罚风险。刘律师擅长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找到最贴合化工企业实际需求的解决方案。在为一起某世界500强公司提供危险化工品处置合同纠纷案中,对方申请人公司为本地具有垄断性质的危废处置企业,其仲裁请求除要求我方化工公司赔偿几百万元的损失外,其核心目的是为了限制化工公司自行对危废进行处置利用,进而达到未来十年继续对我方公司化工废料进行垄断处理。刘律师在仲裁过程中认真分析证据,紧密围绕合同条文。说理分析化工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的处理,事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两个政府强监管领域。危废委外处置协议的合同宗旨,是为实现化工企业危废的合规处置。而对方公司在本案中诉求的实质,是无视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强行要求违规进行带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装置现场装运作业,这显然有悖于双方签订的危废委外处置协议的合同宗旨。最终,上海仲裁委员会最终全部接收了刘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对方公司全部仲裁申请,并支持了我方公司的反请求。该案受到美方公司的高度评价。

工作经历

  •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管理合伙人 三级律师(2004 ~ 2024)

荣誉奖项

  • 先进个人,江苏省律师协会(2007年)
  • 实务先锋45强优质客户律师,LegalOne(2025年)
  • 客户慧选律师,名律堂(2024年-2025年)

社会职务

  • 南京市律师协会建邺分会 副会长
  • 南京市劳动与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兼职仲裁员
  • 南京市法学会企业合规研究会 理事
  • 苏州大学法学院 兼职教授
  • 江苏省博士后协会 理事
  • 江苏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专业人员

学术成果

  • 新《公司法》下的公司社会责任实现路径 法制博览
  • 新型经济模式下的竞业限制问题 《新型经济模式下的竞业限制问题》
  •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合法性审查的法律问题探讨 法制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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