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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炜昌律师为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19年传媒、法律从业经验,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
1. 2016年,北京农业银行39亿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提供辩护。本案一审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二审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辩护律师一审、二审全程参与,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2017年,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6000万合同诈骗案,为犯罪嫌疑人郑某提供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郑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3. 2018年,重庆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3亿元诈骗案,为被告人赵某提供辩护。经过查阅案卷、开庭辩护,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采纳律师的意见,减少当事人的涉嫌金额,对其从轻处罚。
4. 2020年,洪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为第一被告人洪某提供辩护。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将原本可能判处死缓的被告人一审判决无期。
5. 2020年,重庆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3亿余元。为被告人孟某提供辩护,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一审判决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适用缓刑。
6. 2021年,重庆某银行渝北支行行长受贿罪一案,接受被告人张某的委托,为其辩护,提供法律服务。一审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对被告人减少了相应刑期。
7. 2021年,吴某、李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案,接受被告人李某的委托,为其辩护,提供法律服务。一审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对其从轻处罚。
8. 2022年,王某、杨某非法经营罪一案,接受杨某的委托,为其辩护,提供法律服务。一审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对杨某适用缓刑。
9. 2022年,张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接受张某的委托,为其辩护,提供法律服务。一审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对张某从轻处罚。
10. 2023年,曾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接受曾某委托,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检察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在量刑建议中建议适用缓刑,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适用缓刑。
11. 2023年,向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接受向某委托,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对向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予以撤案。
12. 2023年,张某涉嫌考试作弊罪一案,接受张某委托,在公安阶段介入,经与承办人沟通,对其成功取保。
13. 2023年,胡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接受胡某委托,在公安侦查阶段介入。经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最终对胡某成功取保,且未被刑事追责。
14. 2024年,杨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接受杨某委托,在二审阶段介入。经辩护律师在庭外搜集新证据并提交二审法院,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在一审判决基础上对其减少3个月刑期。
15. 2024年,黄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接受黄某委托,在公安侦查阶段介入,经辩护律师申请,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后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辩护律师主动搜集证据并提交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最终采纳辩护人意见,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16. 2024年,常某涉嫌强奸罪一案,接受常某委托,在公安阶段介入。经多次会见,并在一审阶段申请常某的家属作为辩护人共同出庭,较好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7. 2025年,吕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接受吕某委托,在公安阶段介入。经多次会见,并向承办检察官提供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检察官最终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对吕某不予批捕,成功取保。
18. 2025年,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接受黎某委托,在公安侦查阶段介入。后经多次会见,协助退赃,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认罪认罚,检察官出具建议缓刑的量刑建议,一审法院判决适用缓刑。
19. 2025年,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接受戈某委托,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经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详尽的法律意见书,检察院采纳辩论律师意见,对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聂炜昌律师曾多次荣获大成重庆律所颁布的各类奖项,于2018年荣获新锐律师,于2019年荣获文化建设奖,于2023年荣获优秀律师。
聂炜昌律师现担任重庆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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