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厦门
电话:0592-5167799
邮箱:weiqin.wu@dentons.cn
个人简介
吴维钦律师2011年毕业于福建中医药大学医事法学专业,具有医学和法学双重教育背景。吴律师自入行以来,便以“医药大健康”领域为主要研究方向,同时兼顾民商领域经验的积累,目前其仍不断深耕专业知识,夯实专业素养,把握医药卫生行业与法律服务行业的结合点,推进生命科学与医药法律服务的提升与突破,在医药领域和合规控制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代表案例
一、医疗类
(一)诉讼类
(1)代理某医药公司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医药公司不承担责任。(2023)闽02民终1999号
(2)代理某口腔医院与戴某某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一审认定院方为主要责任,二审改判为次要责任,帮助院方减损数十万元。(2019)闽02民终6242号
(3)代理康某某与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经审理后认定院方承担90%的责任。(2018)闽0212民初4018号
(4)代理谢某某与漳州某医院、某开发区第一医院、厦门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经审理后认定三家医院承担100%的责任。(2022)闽02民终5306号
(二)非诉类
(1)代理某诊所与患方之间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帮助当事人进行调解、谈判,最终帮助其减损150万元。(2023)闽0205诉前调解132号
(2)代理欧某某与院方之间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帮助当事人进行调解、谈判,最终帮助其在不用诉讼的情况下获得90万赔偿。(2023)闽0206民特39号
(3)代理许某某与院方之间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帮助当事人进行调解谈判,最终帮助其在不用诉讼的情况下获得145万元赔偿。(2020)闽0206民特324号
二、非医疗类
(1)代理李某某车辆租赁纠纷案件,此案件二审维持原判,经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撤销原审不利于李某某的第四项诉讼请求同时驳回对方其他诉讼请求。(2021)闽民再483号
(2)代理某医院与林某某财产损害纠纷一案,此案涉及医院土地归属问题,一审驳回林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2020)闽0203民初18870号
社会任职
1.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医药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福建省法学会医事法学研究会理事
3.福建中医药大学校外导师
4.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岐黄法商研究中心研究员&实训导师
5.厦门律师协会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
6.“中华医学会医师培训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
7.中华医学人文培训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
代表性或知名品牌客户
1.担任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该公司为厦门市民营15强企业)
2.担任厦门市海沧医院常年法律顾问(该医院为三级医院)
3.担任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常年法律顾问(该医院为三级医院)
4.担任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该公司为上市公司)
5.担任厦门市红十字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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