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成都
电话:028-87039931
邮箱:yunsong.leng@dentons.cn
冷云松律师自1988年11月开始律师执业,至今35年,曾担任成都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建成都市委员会委员,成都市青联委员,四川分所执行主任。冷云松律师执业三十年以来,为社会各界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先后为四川省委办公厅、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等二百多家政府、事业单位、央企、国企、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同时还在部分国家大中型投资项目、重点项目的引进、招商引资等专项事务中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承办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非诉讼案件近千余件,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公民挽回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
冷云松律师在成都市的招商引资及资产重组、企业改制工作中,为投资者、资产管理者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承办过数起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坚实的理论基础,勤业敬职的精神,认真负责的办案作风,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突出的工作业绩而深受业界及社会各界客户的好评。冷云松律师擅长办理金融、投资并购、房地产及建筑工程纠纷、公司业务、企业资产重组、土地整理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曾被《亚州法律杂志-中国版》第8.09期评选为“2011年中国二十五位热门律师”之一;被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律师协会评选为“2011-2014年度成都市优秀律师”;被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评选为“2015-2017年度四川省优秀律师”。
2016年与10多家大成各地办公室30多位律师深度合作承办的“中航科工集团重组成都宏华集团公司并购案”获得圆满成功。该项目在大成律师事务所2016年年会上,荣获“大成2016年度十大案例”奖
唐某某与内江市奇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抗诉再审案中,冷云松律师向唐某某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作为其申诉代理人,历经1年多的法律援助,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川民抗1号民事裁定,指定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再审,最终再审法院判决撤销原判驳回原一审原告诉讼请求,成功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还以清白,当事人唐某某赠送锦旗“法律卫士,仗义执言”。
办理的成都市嘉得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成都市公安局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四川金熠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蜀戈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冯晓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四川万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蜀戈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冯晓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均被列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大成能为您做什么?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