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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志强刑事辩护团队办理刑事案件数量众多、涉及罪名十分广泛,经过多年发展逐渐形成了以“职务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为主线的辩护业态。
担任: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第二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主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外部监督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实践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实习导师。北京市律师协会面试考核考官。中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党委第十四党支部宣传委员。
荣获:“首都市民学习之星”、“2013-2014年度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2011-2013年度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律师”、首届朝阳区“十佳青年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2011年“个人贡献奖”,2012、2013、2016年“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度公益活动“特殊贡献奖”。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北京选拔赛团体一等奖、“最佳风采奖”。北京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团体一等奖、“最佳辩手奖”。首届北京律师辩论大赛朝阳区选拔赛“最佳辩手奖”。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最具社会普法价值奖”。第四届“大成杯”争议解决诉辩大赛冠军、“最佳辩手”、“冠军教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文化建设突出贡献奖。
著作:《罪爱——姜志强律师解密伦理疑案20例》(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经办案例《“公款存私”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张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案》、《两审认定数额差额巨大、电话通知到案及辩解不应影响自首——杨某受贿案》入选法律出版社《刑事二审再审改判案例:诉讼过程与争点剖析》。
案件: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原市委书记王某某(正厅级)受贿、滥用职权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原副市长薛某某(副厅级)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包某某(副厅级)滥用职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政协原副主席曹某某(副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贪污案;吉林省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焉某某(副厅级)受贿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原副厅长孙某(副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案;四川省乐山市市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市长(副厅级)户某某受贿、行贿案等等。
姜志强刑事辩护团队是由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志强律师创建,是一支充满法治理想、追求公平正义、专注刑辩业务、敢打敢拼敢干的专业队伍,是一支由70后运筹帷幄、80后统筹落实、90后冲锋陷阵的有思想、有经验、有活力、有激情、有斗志的刑辩团队。 自成立以来,团队始终聚焦刑事辩护业务,处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各类客户、各类案件提供定制化、专业化、可视化全流程辩护服务。团队宗旨是“细心、耐心、专注、专业”,旨在为客户在刑事案件中提供最专业、最优质、最高效的服务。 当前刑事案件愈发复杂,因刑事案件引发其他方面的法律纠纷愈渐增多,团队依托大成平台和专业优势,在为客户提供专业刑事辩护的同时能满足客户其他方面的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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