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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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强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先后在该校获得经济学学士、法律硕士学位,有着15年公安工作经历,2013年辞职转型从事律师职业。从事公安经侦工作期间,曾经侦破“瑞士共同基金”传销案、“斐梵国际”特大网络传销案等大案要案,荣获个人三等功二次,集体二等功二次。所破获的案件被焦点访谈、经济半小时、新华社、新浪网、凤凰网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 从事律师职业后,梁志强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并创办真辩刑事团队,广受客户好评。在专业化、精细化、团队化辩护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目前梁志强担任南通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南通大学法院学兼职教授、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梁志强律师所承办的主要案例有纪某某盗窃案(重审一审中检察机关撤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撤案)、李某某(台湾人)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指控7300余万元,最后仅认定200余万元,判处缓刑)、朱某故意伤害案(移送审查起诉以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撤案)、黄某某非法拘禁案(致人死亡,判处缓刑)、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案(涉案金额2.7亿,判处缓刑)、张某某伪造公司印章罪(公安撤销案件)、唐某某职务侵占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等。
所承办的主要案例有纪某某盗窃案(重审一审中检察机关撤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撤案),李某某(台湾人)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指控7300余万元,最后仅认定200余万元,判处缓刑)、朱某故意伤害案(移送审查起诉以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撤案)、黄某某非法拘禁案(致人死亡,判处缓刑)、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案(涉案金额2.7亿,判处缓刑)、张某某伪造公司印章罪(公安撤销案件)、唐某某职务侵占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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