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成功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37,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精测电子本次可转债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债券利率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8%,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第六年为2.5%。大成律师事务所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精测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平板显示测试系统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的高科技上市企业。该公司在国内平板显示测试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其产品已在京东方、三星、夏普、华星光电、中电熊猫、富士康、友达光电等知名企业批量应用。“科技成就未来、品质赢得信任”是公司经营理念,公司坚持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联合研发为两翼”的发展战略,围绕光学检测、自动化控制以及信号检测(光、机、电)技术,开展了一系列的技术攻关和创新工作,拳头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苏州精濑光电有限公司年产340台套新型显示智能装备项目。
大成高级合伙人邬丁携王杨、涂斯斯等团队成员为精测电子本次发行项目提供了包括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历次补充法律意见书等全程法律服务。在会后事项核查阶段,合伙人刘志超、赵伟昌作为独立复核人,对本次发行项目进行了严格复核。大成律师以认真严谨、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高效有序地完成了本项目,得到了客户与保荐机构的高度认可与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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