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登辉控股有限公司(“登辉控股”)成功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挂牌上市(股票代码:1692.HK)。
大成作为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由高级合伙人吴家雄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并由黄海律师等成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出具香港上市重组方案并协助实施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并审阅招股说明书中的中国法律部分、协助解答和回复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中国法律问题等。
项目组成员凭借境外IPO领域丰富的经验、专业的法律服务、勤勉尽职的职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任。
登辉控股是一家先进产品发展商、工业设计者及各种电热家用电器的制造商和供应商,产品遍布30个国家及地区的海外市场。根据弗诺斯特沙利文报告,2018年登辉控股蒸汽熨斗的市场份额约占中国电熨斗(包括泵压式蒸汽熨斗和蒸汽熨斗)出口总额的2.3%,泵压式咖啡机约占相关品类总额的1.5%,婴儿食物蒸煮搅拌机、冷热烹调搅拌机和电蒸锅约占相关品类总额的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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