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光保险集团及控股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大成的年度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后,集团及四家子公司分别与大成续签了2022年度《常年法律服务合作协议》,继续聘请大成律师事务所为阳光保险集团及四家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按合同约定,大成北京总所高级合伙人刘新德还担任阳光保险集团及法定代表人的首席法律顾问。合伙人刘勇、叶红坡、徐洁和律师廖美玲、施春娇、韩雪等组成的顾问团队,持续为阳光保险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阳光保险是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七家保险集团公司之一,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100强。目前企业总资产5000多亿元,业务涉及财产险、寿险、信用保证保险、保险资产管理、医疗健康等领域,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
2004年阳光保险筹备设立时起就聘请刘新德律师为筹备组的常年法律顾问。2005年公司正式成立后,阳光保险迅速发展壮大,相继发起设立了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持有多家银行、公募和私募基金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股权以及海外资产,成为全牌照的金融控股集团。伴随阳光保险的创立和发展,大成已连续十九年服务于阳光保险,并成为阳光保险签约的唯一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机构。刘新德律师作为集团和产寿子公司的首席法律顾问,派驻数名律师长期在阳光保险北京CBD总部坐班办公,深度参与了阳光保险从保险公司发起设立、合规管理和重大风险处置,到保险资金运用、境内外投资、员工持股计划等一系列重大事务处理。法律服务涵盖阳光保险北京总部到各地分支机构的各方面。
大成与阳光保险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合作关系,促进了阳光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了大成在金融保险行业法律服务领域的影响力,体现了阳光保险对大成法律服务的认可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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