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下午13:30-16:30,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晓霞律师应邀为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投集团”)提供法律讲座,本次讲座的主题是《新<公司法>规定与公司自主权的平衡——如何根据新<公司法>完善国企公司章程》。参与本次讲座的人员包括河北建投集团法律事务部领导干部,以及下属企业法律部门领导及法务人员90余人。
图/讲座开场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建投集团成立于1988年8月,是由河北省国资委履行监管职责的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和投资主体。截至2023年底,河北建投集团合并总资产2847.10亿元,净资产1192.96亿元。河北建投集团控股河北建投能源(000600.SZ)和新天绿色能源(600956.SH,00956.HK)两家上市公司,参股华能国际、大唐发电、唐山港、秦港股份等多家上市企业。多年来,河北建投集团不断完善发展战略,优化资产结构,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相继投资建设了电厂、铁路、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气管线、水厂和一批省重大支撑性项目,拉动社会投资约10000亿元,为促进河北省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图/讲座现场
本次讲座系陈晓霞律师团队根据河北建投集团的企业特点和实际需求,结合法律规定和多年实践经验,从“《公司法》修法历程与背景”“新《公司法》背景下国企公司章程修订指南”“新《公司法》修订的重点及亮点”这三个方面展开。
在简要回顾《公司法》的立法与修订脉络后,陈律师积极回应河北建投集团的需求,对其目前最关注的“如何根据新《公司法》完善国企公司章程”问题进行了全面讲解。陈律师全面梳理新《公司法》的修订内容,将相关条款归为“按法律规定调整章程”“章程优先于法律规定”“章程可自行规定”“全体股东约定补充章程规定”四类。在讲解过程中,陈律师还结合《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进行示例解读,加深了与会人员对国有独资及控股公司章程起草与修订特殊性的认识,增强了讲座内容对公司章程修改实操指导的落地性与实用性。
此外,陈律师结合国企的性质与特点,将实务案例与理论研究相结合,选取国企应当关注的新《公司法》修订的重点及亮点作出深入阐释和细致解读,包括国家出资公司的治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股东失权制度、双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刑民交叉视角下的董监高忠实勤勉义务以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
图/陈晓霞律师
陈律师在讲座开始时就欢迎大家在讲座过程中随时发言,提问交流,以提高讲座的互动性,增强讲座效果。讲座全程内容专业、氛围轻松、互动交流效果很好。
图/讲座中与会人员与陈律师积极互动交流
讲座结束后,大家意犹未尽,不愿离去,数位法务人员带着自己在一线实务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与陈律师探讨交流。
图/讲座后陈律师进行问题解答
本次讲座深度贴合河北建投集团的法律服务需求,从理论与实践应用两方面,为河北建投集团在新《公司法》背景下修订公司章程提供了针对性的策略建议,对与会人员今后的企业合规管理实务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为河北建投集团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防范法律风险、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了专业视角与宝贵建议。讲座反馈非常好,具有代表性的反馈是:讲座内容专业深入,不浮于表面,能让大家多想一步,多思考一点,很多困惑问题都解开了,对实务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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