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并于2023年4月6日开始施行。该措施共二十条,从扩大开放领域到保障项目落地再到完善纠纷解决,内容涉及外商投资的全流程和各个方面,显示出上海市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重视与诚心。现将措施中的部分要点概括如下:
措施中明确提出,上海市政府将继续推动多领域开放和重点领域率先开放。金融方面,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证券、基金等金融公司率先落户上海;航运方面,实施上海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拓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保税LNG等加注业务规模,研究推进绿色新型燃料加注试点,提升上海港能源加注服务水平;此外,还将积极争取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措施先行先试。
为充分发挥外资企业技术优势,优化其产业结构,措施鼓励外商围绕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等六大重点产业以及新赛道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大投资,强调通过各类支持举措吸引外资在沪设立总部型机构。
同时,措施着力于绿色升级,支持外资企业参与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外资企业参与节能降碳,落实节能节水专用产品设备和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
在金融领域,措施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上市、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以及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资。此外,在外籍人士进出境要求和程序方面,措施要求进一步扩充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认定范围,并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管、外籍技术人员本人和家属提供出入境、停居留便利。
措施要求相关部门发挥好各大博览会的平台作用,开展好相关投资活动,也鼓励各有关部门出境开展招商。对于内外之间的沟通,措施要求继续加强政企沟通服务机制、完善涉外服务平台建设,尽可能减少政企交流障碍和信息差,最大化投资便利。
此外,措施还强调对外商投资权益的保护,肯定了外商投资者在采购过程中的平等地位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在地方标准制订过程中的提议权利,要求进一步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合法权利尤其是知识产权的一站式保护。
措施中主要涵盖了原则性的鼓励和支持政策,未来上海市政府及各部门可能会颁布一系列具体的鼓励外资实施细则,我们将紧密跟踪投资政策动态,给各位读者带来新鲜的、第一手的信息和分享。我们相信,在该措施的指导下,上海市政府将建立起更加宽容且完备的投资环境,有机会在未来迎来一波新的投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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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许航瑞亦对本文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