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企业在国际工程项目中的风险管理能力,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邀请大成合伙人李潇漪律师,于2024年12月6日开展了题为《FIDIC合同的风险管理》的专题讲座。
图/部分与会人员合影
图/李潇漪律师
讲座中,李潇漪律师结合丰富的国际工程项目实践经验,聚焦中国南山集团涉及的境外工程总承包业务,介绍了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彩虹系列”合同的起源、区别及其应用要点,着重讲解了FIDIC银皮书(EPC)总承包商在国际工程中的主要风险应对,包括前期决策、报价、合同条款、资金回收、项目管理等关键环节。
国际工程项目前期尽调须了解当地的政治环境、经济体系、法律、财税政策等。报价时要考虑到FIDIC银皮书承包方责任范围大,复核业主数据的准确性、达到开工条件等情况的隐形费用。防范承包方出具独立保函及保函转让的风险。必要时,投保特定合同保险防御资金回收的政治和商业风险。通过FIDIC合同的DAB/DAAB争端解决机制避免诉累,谨慎选择仲裁机构和准据法的适用。
图/陈曦律师
本次讲座李潇漪律师还邀请了团队中拥有中国和美国纽约州双执照的陈曦律师,详细讲解了FIDIC银皮书的应用问题,对比1999年和2017年版银皮书的主要条款变化,特别是承包商权利义务,图解如何形成有效的签证、索赔与反索赔。
FIDIC合同与国内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条款在运用中有较大差异。陈律师列举了承包商可能被业主索赔的具体情形及违约风险,以及在银皮书条件下,承包商主动索赔时需遵守的索赔流程和可以提出索赔的具体情况,并特别指出,索赔时应格外注意程序问题,如通知与时效,防止因逾期而导致索赔失权。
李律师提醒所有境外工程项目承包商,FIDIC银皮书对承包商的描述:有经验、有能力,有资格胜任等等,承包商承担较高的风险(远大于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基于不同的工作岗位,对FIDIC合同的了解程度和理解角度可能不相同,合同从竞标、签署、施工管理、竣工各环节不是一个小团队独立完成的,而是整个公司各个部门协同完成,风险控制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没有完美的合同,只有完善的全流程管理才能最大限度防范风险!
中国南山集团
中国南山集团是由国务院、广东省、深圳市三级国资委控股的大型国有企业,是新中国第一家国有控股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旗下拥有上市平台——南山控股(证券代码:002314)。公司业务涉及综合物流、产城综合开发、金融服务、资产管理、智能制造及新能源等领域,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业务遍及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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