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5
马宏伟等:上市公司合规地图系列文章(二十五):证券违法的民事赔偿适用规则之证券代表人诉讼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印发。新“国九条”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强调稳为基调、严字当头,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推动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联合打击力度。
2025.08.15
杨关善等:简析合同部分解除的实务边界与司法裁量
近日,笔者服务的一家企业客户在某安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难题。客户与某供货安装企业签署了一份项目合同,项下包含若干单体工程,由于该供货安装单位对实施方案反复调整而迟迟无法确定,导致该单体工程不能实质性推进,已严重超出合同期限,其他单体工程的实施则基本正常。
2025.08.15
丁军山等:XX幼儿园案件焦点问题研究——以民非幼儿园法人财产权益保护为视角
近年来,民非幼儿园在教育事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其法人财产权益保护问题却鲜受关注。随着XX幼儿园案件的曝光,这一问题逐渐浮出水面。XX幼儿园园长孟某因犯贪污罪(一审认定),涉案金额约1079万元,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2025.08.15
徐劲浩:《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深度解读——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及九大商务场景的变革(三):业务接待
各行各业中,业务接待均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商业手段。对于医药企业来说,业务接待更是一种与各方建立合作关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接触医疗卫生人员的常规有效手段。良性的业务接待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商业活动的,所以《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本意也并不是禁止所有的业务接待,而是要求医药企业在开展业务接待时不能“越界”,不能将业务接待作为获取不当利益的违规、违法手段。
2025.08.15
刘君:电商税务问题研究——从平台涉税新规说起
2025年6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报送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下称“代办公告”),报送公告和代办公告与报送规定一起,构建了互联网平台企业税收管理的新模式。
2025.08.14
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基差贸易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
基差贸易作为一种创新的现货贸易模式,为实体企业提供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然而,由于其价格确定方式的特殊性,在司法实践中,基差贸易合同的性质和效力、违约责任、守约方实际损失、违约金金额的认定等问题常常成为争议焦点。笔者长期深耕期货公司和风险管理子公司的相关法律业务,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和自身的实务经验,本文主要介绍风险管理子公司在开展基差贸易业务中需要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以更好助力业务的顺利开展和公司的稳健运营。
2025.08.14
丁军山等:刑事追赃与教育公益的平衡路径——以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司法拍卖案为例
近年来,随着民办教育领域的蓬勃发展,如何规范处理因举办者刑事犯罪引发的资产处置问题,既关系到刑事司法的公正性,也影响着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以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司法拍卖案为例,深入探讨民办学校刑事涉案资产处置的法律路径,旨在为打击犯罪与保障教育公益的平衡提供参考。
2025.08.14
司军艳等:电力交易新纪元:136、394号文双轮驱动下的机遇挑战与风控路径
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重磅政策接连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简称“136号文”)掀起了新能源全面市场化的浪潮。紧随其后,2025年初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简称“394号文”),则旨在打通新能源大范围优化配置的关键通道。该文明确优先消纳原则、健全输电价格机制、强化合同履约监管、探索统一规则平台。
2025.08.13
王杰等:上市公司数字资本全球化:RDA与RWA的“A+H”模式
真实数据资产(RDA)与现实世界资产(RWA),分别代表“境内”数据资产合规流通与“跨境”资产数字化的创新路径。二者协同构成企业数字化战略的“双轮驱动”模式(类比“A+H”模式的境内外协同逻辑),既扎根国内数据要素市场,又链接全球资本,为企业创造“数据价值+资产流通”的双重增量。
2025.08.13
曲峰等:《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亮点解析
2025年7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生效。相较2022年征求意见稿,本次正式稿在监管架构、跨境合规、风险控制、数据安全等领域作出重大调整。本文将通过正式稿与征求意见稿的对比角度来洞悉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要求,并针对《办法》的亮点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2025.08.13
饶卫华:案说反垄断之九:药品包销企业应警惕走向药品垄断经营者
2025年7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潍坊ZY医药有限公司(下称“潍坊ZY”)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潍坊ZY通过包销原料药获得市场支配地位,进而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被处罚,是一起典型的由包销走向垄断的案件。
2025.08.12
王旭:钱伯斯2025中国私人财富法律观察:跨境高净值家庭的财富风险、防范方案及需求趋势
中国高净值家庭(High Net Worth Families,HNWFs)通常具有跨境要素,这些跨境要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财富跨境,即在境外持有现金、房地产等各类资产;二是身份跨境,即家庭成员(包括本人及子女)拥有境外身份;三是业务跨境,即所持企业涉及境外投资或境外商业活动。
2025.08.12
孙大勇: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可预见性例外原则或被废止?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可预见性例外原则(又称“可预见性规则”),是司法实践中为限制等同侵权原则过度扩张而发展形成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核心在于防止专利权人将申请日前已预见但未写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通过等同原则在侵权判定中纳入保护范围,从而平衡专利权人利益与社会公众的信赖利益。
2025.08.08
薛京等:非婚生子女继承家业“第一关”——证明亲子关系8个问题
随着社会生活和家庭关系的多元化,家庭成员关系日益复杂,子女的范围不再是传统的同父同母的单一关系,可能存在来自多段婚姻,甚至有代孕、收养、继子女乃至非婚生子女的复杂情况。法律上继承权的基础深植于血缘与法律认可的身份关系,子女继承,尤其是进入诉讼程序的继承,前提是证明“亲子关系”。
2025.08.08
基差贸易的金融逻辑及常见法律争议问题的实务分享
笔者担任多家期货交易所法律顾问,长期深耕期货和衍生品领域,特别是在证券期货公司和风险管理子公司的相关法律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处理了较多涉及基差贸易和期货交易、期权交易及场外衍生品交易等法律纠纷案件。结合笔者团队最近处理的关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基差贸易纠纷案件,本文探讨基差贸易业务中常见的法律争议问题。
2025.08.08
王杰等:香港《稳定币条例》相关监管制度深度解读:合规框架与市场影响
近年来,全球稳定币市场快速发展,其作为连接传统金融与虚拟资产的重要桥梁,既带来了金融创新的机遇,也伴随着监管套利、洗钱风险等挑战。在此背景下,中国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于2025年8月1日正式实施稳定币相关法规,并配套发布了系列监管制度文件,旨在构建清晰、严谨的监管框架,既保障市场有序发展,又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巩固其在虚拟资产领域的领先地位。本文将对香港《稳定币条例》相关监管制度的核心内容进行深度剖析,解读监管逻辑与市场影响,为行业参与者与研究者提供参考。
2025.08.07
杨关善等: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中小股东退出公司路径探讨
公司实务中,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全部或部分退出公司是一种常态化现象,背后体现了法律风险与商业利益的再平衡。股东退出的原因复杂多样,而中小股东由于持股占比低、信息不对称等劣势,在退出公司过程中更有其特殊性,一般比大股东退出面临更多现实困境。因此,专门对中小股东退出公司的路径展开研讨更具实务价值。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针对以前存在的现实问题,修改和完善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本文将以新《公司法》为依据,探讨中小股东退出的四条路径,包括股权转让、减资、股权回购和公司解散,希冀对广大中小股东的实践操作有所帮助。
2025.08.07
罗毅等:股权架构六大功能之“风险隔离”精解——从注册资本实缴到穿透风险的深层逻辑与实务应对
股权架构设计作为企业顶层战略规划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合理性不仅关乎公司治理与融资效率,更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风险承担边界。在实践中,企业为实现特定战略或税务目标常进行业务拆分与公司分立,但若管理体系未能同步升级,极易因“一套班子、几块牌子”的运作模式引发法人人格混同,进而导致本可隔离的经营风险在关联主体间传导与穿透。本文旨在深入剖析股权架构中的“风险隔离”功能,系统阐述注册资本实缴对于股东有限责任的奠基意义,并聚焦于因管理失范导致的法人人格穿透风险。
2025.08.06
郭璐璐等:上市公司实控人法律风险透视——终篇:破产重整中的刑事风险及防范
破产重整作为挽救困境上市公司的重要司法程序,在优化资源配置、保护各方权益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这一程序本身及其所揭示的过往问题,亦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带来了刑事法律风险。无论是直接妨害破产清算、重整程序本身的行为,还是在重整过程中或因其暴露出的历史问题,均可能将实控人置于刑事追责的境地。这一刑事风险既源于实控人在程序推进中的不当操作,也源于企业过往经营中埋下的隐患。厘清这些风险点及其法律依据、判例实践,并构建有效的防范机制,对于引导实控人依法合规参与重整、保障程序顺利进行、最终实
2025.08.06
王天冕:董监高对公司违法减资的赔偿责任认定——新《公司法》下董监高责任的司法案例观察系列(四)
强化董事、监事、高管等经营管理人员责任是本轮《公司法》修订的一大重点。新《公司法》对董监高责任规范采取“一般+具体”的立法模式,关于高管的勤勉义务,第51条(催缴出资义务)、第53条第2款(协助抽逃出资)、第125条(董事会决议违法)、第163条第3款(违法财务资助)、第211条(违法分红)、第226条(违法减资)以及第232条、第238条(清算义务)等构成勤勉义务的具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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